会计初级缴费遇到的问题
#阜阳# #阜阳身边事# #我的家乡在阜阳# #阜阳头条# 1月26日,阜阳市阜南县就本人这种情况可用补交养老保险费用?[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于2016年8月5日从杭州某公司离职,2016年9月入职阜南某单位。在杭州离职后公司养老保险交到了2016年7月份,由于2016年9月入单位从9月份开始交养老保险,中间实际上2016年8月份养老保险属于空档,特想请问领导本人需要补交养老保险吗?烦请百忙之中给予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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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阜南县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2年1月11日在人民网给县委书记留言,咨询“养老保险是否需要补缴”问题,阜南县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人社局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您为阜南县第五初级中学在编教师,2016年9月起由第五初级中学开始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21年3月,您申请将原在杭州市萧山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在阜南县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进行合并,原缴费时段为2013年10月至2016年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规定: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根据上述文件,2016年8月养老保险缴费中断时,您本人未在我县入职,属于灵活就业人员范畴,不符合补缴社会保险条件。结合实际,您的两地社会保险已完成转移接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无需补缴社保。
工作人员已将具体情况向您本人反馈,您表示理解。后续如有疑问,请与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58-67611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