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级会计继续教育
一级建造师从8月1日起正式实行注册证电子化、恢复继续教育延期注册事项。
旧证记得要在2022年元旦前要换领电子证,否则纸质证书作废哦
一建以后也是电子版注册证书[皱眉]
海南省住建厅发布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二级造价师免费课程:大立网校-建筑工程执业资格考试线上学习平台
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主要包括工程造价领域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选修课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以及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和最新发展信息等基本知识。
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方式: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远程教育;
(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
停了几年的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现在又开始了,注册期已过的试点省份的建造师抓紧时间继续教育了,12月底没进行继续教育的注册证书就失效了。
建造师继续教育主项120学时,增项60学时,学起来特别费劲。有的几分钟学完一段就要点一下,不点时间长了又要重新开始播放。我是有时间就学,就那样还学了一个月。
学习完了就可以打印证明,申请延期注册。延期注册也需要时间,我从申请到审核完大概用了一周多时间。
有证书到期的朋友抓紧时间学习了,反正早晚都得继续教育,早学完也就不操心这回事了。
#一级建造师# 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流程如何操作?一建继续教育有何要求?
全国的执业药师每年都要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学分才能顺利完成注册 ,但是很多刚取得执业资格证的学员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下面我把全国各地的继续教育的地址发给出来方便大家学习。#知道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什么?##执业药师#
这东西自注册以来自己都没有见过长什么样子,还是电子版的好呀,要不是这次继续教育,可能这辈子是见不到二建的注册证书了[可爱]
一建《法规》
第二章第三节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第一篇
四个知识点
一、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
1.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1.1单科目当次成绩无效:①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产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②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③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④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⑤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记不一致的;⑥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⑦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⑧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电子化系统设施的;⑨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⑩其他应当给予当次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1.2全部科目当次无效,记入诚信档案库5年(自己作弊):①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②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③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④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⑤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⑥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1.3全部科目当次无效,长期记入诚信档案库(团伙作弊):①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②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③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2.一级建造师注册
2.1初始注册:
条件:①经考核认定或者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②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③达到继续教育要求;④没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2.2延续注册: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
2.3增项注册:增加执业专业,按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
2.4变更注册: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1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2.5不予注册: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②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③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④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⑤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⑥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⑦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⑧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的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⑨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⑩年龄超过65周岁的;⑩①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2.6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执业凭证)失效:①聘用单位破产的;②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③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④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⑤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⑥年龄超过65周岁的;⑦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⑧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3.继续教育
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二、执业岗位范围
1.执业范围:包括①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②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③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2.执业岗位范围:一级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①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②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3.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以下情形除外:①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②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③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
三、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1.建造师的权利:
①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②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③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④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⑤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⑥接受继续教育;⑦获得相应的我劳动报酬;⑧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转第二篇
工程领域的朋友,你们看看这个是真的吗?
看到朋友圈有这样的消息:"2019年之前考取的一建证书要继续教育啦,学时修满测试合格,才能延续注册(12.15日前),并加注成电子证书,否则2022年1月1日咱们的证书作废了"。
工程领域尤其是取得证书的朋友都知道,一建原来是3年一次继续教育,大概是2014年就取消了,这次朋友圈又有这样的消息出现,还不知道真假,不过我个人认为,无论是一建、二建还是造价,只要是注册类证书,应该实行继续教育,因为规则每年都会或多或少的改变、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也在不断出现,新的法律条文也在变化,工程人都比较忙,平时时间不多,所以还是要继续教育,统一起来,让大家继续接受新知识,促进时代发展。
继续教育,你们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