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上午,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沙洋县官垱镇亚南村原党支部书记裴某及其妻子张某等6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
被告人裴某,今年52岁,被捕前任沙洋县官垱镇亚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受利益驱使,裴某走上了贩毒道路,并于2014年5月1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2014年5月7日下午,裴某携带18万元现金,乘坐朋友曾某(本案另一被告)从沙洋赶赴荆门购买毒品。为保证交易安全,裴某安排曾某开车带着钱在掇刀麻城高速路口等,自己到市气象局附近与买家见面。当时因毒资交付未达成一致,双方没有交易。
随后,另一卖家给裴某打来电话,提出要卖给他6000粒麻果。在与该卖家见面后,裴某上了对方的车,开到麻城高速公路路口完成交易,后与曾某将麻果运回沙洋。在之后的5天里,裴某分批将部分毒品卖给被告人王某、余某等人。
2014年5月11日,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妻张某正在外走亲戚。其间,张某多次打电话未联系上丈夫,便找到了裴某的朋友曾某了解情况。曾某得知裴某电话始终联系不上后,察觉到裴某可能被抓,便叮嘱张某赶紧回家将裴某藏匿在家中的“麻果”处理掉。
在裴某的房间和车库里,张某找到了丈夫用袋子包装好的未卖完的2500余粒麻果。因害怕被抓,张某将麻果扔到了自家鱼塘边。当民警赶赴裴某家中搜查时,张某谎称不知情。民警仅从裴某床底下搜出现金14万元。
当晚,张某想到丈夫被抓、家中现金被收缴,十分不甘心。为了挽回“损失”,张某找到曾某,要求他将麻果卖掉。曾某将毒品卖掉之后,并分3次交与张某共计7.9万元。5月20日,就在两人较后一次交接毒资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据裴某和曾某的供述,专班民警顺藤摸瓜,抓获了贩毒犯罪嫌疑人王某、谢某。
庭上,被告人均对运输、贩毒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法院认为,六名被告人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运输、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将择日进行宣判。(记者周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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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沙洋一村支书贩毒被捕 其妻步后尘同堂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