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年末如何结转#《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中,月末转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时,是否可以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发生额一并结转,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中。即,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结零。
会计司: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等专栏,这些专栏分别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或者贷方,不涉及月末结转。
那增值税月末如何处理呢???
案例:甲公司是做进销办公用品的企业,一般纳税人,在2021年7月当月采购办公用品金额100万元,进项税为13万元;销售金额为150万元,销项税19.5万元,假如再没有其他进项税,也没之前的留底,请问7月的增值税会计如何核算?

采购入库:
借:库存商品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税费进项税13万元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113万元
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169.5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5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9.5万元
月末增值税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6.5万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5万元
次月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5万元
贷:银行存款 6.5万元
分析各个应交税费科目余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借方余额13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贷方余额19.5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6.5万元
这三个科目余额会每月增加的!因为每月都会产生新的发生额
如何平呢?
在年末这样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9.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3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6.5万元
一般情况下是年末对冲即可!#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