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新生活我的2021
一月:和闺蜜一起报名考驾照,抽中一袋大米,开心[微笑]。
二月:过年。考过科目一。
三月:中级会计师报名成功,开始学习。公务员考试报名。打了新冠疫苗的第一针,感恩。
四月:参加公务员考试。打新冠疫苗第二针。
五月:备考中级会计师。公务员考试没有进面试,遗憾。家里的房子封顶大吉。
六月:一边备考中级会计师,一边忙房子装修。
七月:一边备考中级会计师,一边忙房子装修。
八月:继续备考中级会计师。约到国产HPV二价疫苗并完成第一针接种。
九月:参加中级会计师考试。完成HPV二价疫苗第二针。
十月:房子完成装修。妹妹举办婚礼。通过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了中级经济师,但是没有去考试。

十一月:月初体检。参加公务员考试。
十二月:准备跨年。
2021年在不知不觉中就过去了,除去工作外,也还做了一些事。疫情常态下,更关注自身的健康问题,同时也不断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增加资本底气。当然也有些遗憾和未完成的事情,一步一步来,祝愿越来越好。
再见2021,感恩2021。
俄罗斯总统普京周三宣布顿涅茨克、卢甘斯克、赫尔松、扎波罗热四地进入战时状态,而与此同时俄罗斯还升级了与乌克兰接壤7州的警戒级别到中级。图中进入战时状态的四个地区涂抹了红色,接壤地区用橙色代表了中级警戒。
普京为何突然宣布4地进入战时状态?
显然和乌军准备大反攻有关,而且目前俄乌冲突的前线兵力十分悬殊,俄军的人数显然不足以应对地面战。俄罗斯只能利用空中优势对乌军进行歼灭,等待动员兵力训练完之后再进行反攻。

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就是俄罗斯可能会对前突的乌军进行无差别轰炸,所以在交战区肯定要进行军事管制,以免造成附带伤害。
乌鲁木齐,男子蔡某约女网友俞某和朋友吃饭,心怀鬼胎将其灌醉。随后,蔡某和朋友一起将俞某带回酒店发生关系。
(案例来源: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事发前一天,男子周某让朋友韩某送其回乌鲁木齐,韩某叫上了朋友蔡某一起。到达乌鲁木齐后天色已晚,周某便定了酒店,让朋友玩几天再走。
第二天,三人在一足浴店泡脚,聊着聊着就有了去蒸个不正经的桑拿的欲望,然而后来未果。
期间,蔡某一直和一位女网友聊天,而这位女网友恰好是乌鲁木齐的,他便提议要不把女网友约出来吃顿晚饭。他将女网友俞某的照片给两人看,两人都觉得俞某长得不错,就同意了。

随后,蔡某便向俞某发出邀约。俞某答应,不过说自己10点前就得回去。蔡某回复其就是简单吃顿饭,不会到很晚。
然而,俞某却不知道,蔡某心思不纯。
餐桌上,俞某原本不喝酒,但周某频繁劝说,还说什么不喝就是不给面子。俞某招架不住,被迫喝了很多的酒。
据当天周某其他一同吃饭的朋友称,俞某当天喝了差不多两个高脚杯的白酒和两个高脚杯的啤酒,就属她喝得多。期间她甚至吐到了包厢里,是被人扶着离开的。
俞某是被蔡某搀扶着,和周某与韩某一同回的酒店房间。回到酒店,蔡某和周某见俞某渐渐有些清醒,商量着“喝多了好办事”,就又点了9瓶啤酒,让俞某一起喝,俞某再次喝吐。
之后,韩某看出两人的小心思,加上喝了酒,便将蔡某赶到了出去,自己倒头就睡。
心怀鬼胎的蔡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又开了一间房,将俞某搀扶进去,随后和她发生了关系。完事后,蔡某通知了周某,周某笑盈盈地走进了房间。

有些意识的俞某,隐约发现周某在同她发生关系,但因酒喝得实在太多,她无力反抗。直到她能起身,周某早已离开房间。
渐渐清醒的俞某,才终于搞清楚状况,她一丝不挂,被人侵犯了,还不止一人。俞某胡乱穿好衣服,跌跌撞撞逃到了酒店外,通知了男朋友,报了警。
1、案发后,蔡某辩称,俞某和他发生关系是自愿的,并非是他强迫的。
首先,他之前与俞某有着频繁的互动,且关系比较亲密,说明两人是有发生关系的基础的。其次,当天邀请她吃饭,饭桌上喝酒,都是俞某的自愿行为;而在她喝成那样后,还和其到酒店,说明俞某也有和他发生关系的意思。最后,当天他和俞某发生关系时,俞某并未反抗。
因此,他和俞某发生关系是双方自愿的,而非强迫。
不过,这只是蔡某想要脱责的借口。

强奸是指男性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无法、不敢、不知反抗,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
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关键要看受害人对发生关系是否同意。在现实中,不能仅以受害人有无反抗的意思和行为,认定是否是强迫;也不能以受害人没有明显的反抗意思表示和行为,就推定其默认。
在当时,俞某已经喝醉,客观上丧失了明确表达不同意的能力和条件,蔡某和周某趁其醉酒和其发生关系,就属于“其他手段里的昏醉侵犯”,即利用妇女醉酒,使其不知、不能反抗,强行与之发生关系。
因此,蔡某和周某构成强奸罪。
2、而且两人的情形还不是一般的强奸,还构成轮奸这一加重情形。
轮奸是指二人以上违背受害者意志,轮流强行与之发生关系的行为。不过,要想认定为轮奸,首先要证明各行为人之间具有实施侵犯的共同故意。

即行为人之间通过意思联络,意欲轮流实施侵犯。
具体到本案,蔡某和周某在请俞某吃饭前就有与她发生关系的打算,吃饭期间还不停劝俞某喝酒,将俞某带回酒店后,两人还嫌不保险,又共同商量“让她喝多了好办事”,再次买酒让俞某喝,能够证明两人之间具有实施侵犯的合意。
后来二人也按照“计划”先后和俞某发生了关系。因此,二人构成轮奸。
依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终,蔡某和周某犯强奸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10年。
俞某因一时轻信网友遭此恶难,令人心痛!这也告诫我们,网络交友信息传递单一,需要谨慎千倍万倍!
我是@不染的时光 和大家一起通过案例学习法律知识。
此事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