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
有限责任公司不同核心持股比例作用。
一、≥10%,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申请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
二、≥20%,财务核算中一般被认为对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在投融资或拟上市公司会考虑。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二条、第七条、第九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第二条。
三、>1/3,对股东会除《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事项决策拥有一票否决权。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四、>50%,相对控股。对除《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除7个重大事项和《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事项具有决策权。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五、持股比例>2/3,完美控股。除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外,可以对所有事项进行表决。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六、100%,绝对控股但风险极高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
另,以上为一般总结不绝对,在实践中,股东仍然可以在《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文件,在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自由约定。
#普法行动# #以案说法#
新收入准则什么五步法,履约义务,别说企业会计不懂,很多审计员都没有搞明白,注册会计师更是需要花很大功夫才能略懂一二。
以前说收入何时确认,说的是风险报酬转移,这个是自我的角度,不是站在客户的角度。现在说是控制权转移才能确认收入,那就是彻底站客户的角度,那是完全天翻地覆的变化。这点要是不理解,你看新准则那就是天书,背都记不住!
收入光自己说没用,还得要客户认可,所以总体上来说现在收入的确认时间会延后。以前搞什么投入的完工百分比法,监管严格起来都得要你搞验收确认收入才行。
这里就有个博弈的事在这,企业上市当然想要IPO申报期内企业业绩更好看,而准则一个方面要求延后确认收入,另外把一些计入费用的支出,算履约成本放到营业成本,或是认定为可变对价来冲收入。
总之,就是把各种水分都给你挤掉。招股书里面,与以前上市公司各项指标对比,外行人看现在企业的质量变差了,其实是把业绩披露的更实了。为了说明业绩是好了,可把券商,会计师忙坏了,各种解释,照顾是300多,写个收入反馈意见可能要100多页,尤其是一份合同里面有多项履约义务的时候。
#清理清退16万人 中纪委曝光吃空饷问题# 触目惊心! 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对“吃空饷”现象进行了专项整治活动,在5年内清理清退“吃空饷”居然超过16万人,这背后涉及巨额财政资金被侵吞。
多少普通老百姓累死累活赚的辛苦钱只能维持生计,而有的人什么都不干,吃空饷的收入甚至比天天上班还高很多,社会的公平如何保证呢?现实中吃空饷的往往不是一般人,都是有背景有后台的关系户,涉及深层次的贪污腐败。
吃空饷的现象由来已久,为什么屡禁不止,像韭菜一样清掉一茬又长出一茬? 一方面因为单位人事财务制度不够透明,吃空饷往往比较隐蔽难以察觉。一方面也是问责力度不够,很多都是只给与党纪处分,违法违规成本还是太低。
吃空饷问题不仅仅是违规,还涉嫌违法犯罪,必须加大法律层面的惩处力度,该撸帽子的撸帽子,该上银手镯的上银手镯,才能真正刹住这股歪风邪气。头条热榜
每天都在这里分享一些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也很习惯为大家在我的认知之内解答一些疑问。不过随着时间越来越长,逐渐开始发现了一些问题。我总是强调,投资是很复杂的,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简单,也绝对不是看看K线图看看走势就能解决问题的。大多数人愿意去学习这些,其实是因为这些入手比较简单,但是绝对不是这些东西很有效。经过统计发现,用技术分析的手段来分析,成功率只有50%略高一点,基本上和扔硬币差不多。
发现的另外一个大问题,是发现问题之后,有不少人的习惯就是问。问确实是一个很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但是这并不是提高自己最好的办法。如果想提高自己的知识能力,我的建议是应该先自己试着搜索一下,然后查找相关的规定,相信大部分的问题都能找到答案。因为确实很尴尬,大部分来问我的人,提的问题都是一些非常简单的,如果连这些都不知道想投资获利怎么可能呢?
经常有人会问我,应该看什么书学习。我的意见是,如果想学习比较专业的投资知识,应该读的书是《基础会计学》、《财务管理学》、《行为金融学》,不限制版本,任意大学教材都可以。相信读完这几本书之后,怎么看财务报表、怎么理解公司的管理制度、怎么看待一些市场行为,应该可以找到答案。当然,有一些人属于零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又想尽快掌握知识,可以读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教材和基金从业知识资格考试教材。这两套书是相关从业人员执业考试用的,在各自领域也应该覆盖比较全面,同时难度并不高,基本上高中程度都可以轻松读完。
不过这些书读完了,也会有一个副作用,那就是你的胆子会变小。你会发现以前自己做的很多事情,简直是蠢到家了。道理也很简单,无知者无畏嘛。当然,这不是坏事,对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