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怀疑司机绕路,出租车司机与乘客发生纠纷,进而大打出手,犯故意伤害罪。近日,河西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了多起类似案件。
2014年9月,出租车司机刘某驾车搭载一中年女乘客到河东区某银行,当车辆行驶至河东区东风立交桥上时,乘客认为司机故意绕路,司机刘某则对乘客冷嘲热讽,双方进而发生纠纷。到了目的地后女乘客一气之下拒付车费下车离去,司机刘某追上前去,用拳头猛击乘客面部,致其受伤。
2014年11月,出租车司机赵某搭载中年男乘客魏某到河西区某小学,车辆行驶到黑牛城道时,同样因为行车路线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相互辱骂,司机停下车将乘客拉出车外,拳打脚踢,造成乘客鼻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损伤。
上述两起案件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均以故意伤害罪对打人者处以刑罚。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出租车司机与乘客,双方之间应当真诚信任,而不应该相互猜疑,在发生纠纷的时候,要以理性、宽容的态度与他人进行协商沟通,切勿好勇斗狠,让矛盾升级扩大,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