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调味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除瓶(桶)装饮用水以外的产品类别)等6类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改由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5〕14号)文件精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以上食品的行政许可事项权力下放,仅保留乳制品、酒类两类食品生产许可及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承接、落实好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较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创业活力,增强食品医药产业发展内生动力。(通讯员赵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