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东宝工商分局海慧工商所执法人员对城区象山大道体育场婴幼儿用品专卖店进行了检查,查扣不符合纺织安全技术规范的婴幼儿服装577件,对3家经营户立案调查。
根据《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符合该标准中的A类要求,在使用说明上必须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上述3家经营店销售的商品违法形式主要表现在:未注明生产企业名称、未标注安全技术类别、未明示产品质量等级,部分商品标注GB18401-2003(或2013、2030),都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海慧工商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婴幼儿服装用品时,应关注商品的标识是否齐全,是否包含厂名厂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纤维含量、洗涤维护方法、执行标准、安全类别等方面的重要信息;是否标注“婴幼儿用品”“A类”字样。另外,尽量选择标注“生态纤维制品”证明商标的商品和以天然纤维为原料的织物,直接接触皮肤的较好是纯棉材质,衣服颜色不宜过于艳丽,较好闻一下确认没有异味再购买。(记者熊玺 通讯员庞芙蓉 鲁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