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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6 操作系统 本文链接

【持续更新中(115)】#时间线汇集#【最新消息按时间线更新中↓↓↓】

---#5月20日00:00-24:00起消息#---

00:39消息——【七国集团发展部长会议在德国闭幕 就建立全球粮食安全联盟达成一致】财联社5月20日电,七国集团发展部长会议当地时间19日在德国柏林闭幕,会议就建立全球粮食安全联盟达成一致。据悉,该联盟旨在确保增加资金并密切协调粮食安全措施。受俄乌冲突影响,国际社会面临着粮食短缺问题,粮食供应安全受到威胁,许多国家均依赖乌克兰出口的小麦。

00:56消息——【美国参议院通过400亿美元的乌克兰援助法案】财联社5月20日电,美国参议院当地时间19日通过了向乌克兰提供超过400亿美元的军事和人道主义援助法案,下一步该法案将提交给总统拜登签署。

01:07消息——【德国联邦议院关闭前总理施罗德办公室】财联社5月20日电,德国联邦议院预算委员会当地时间19日关闭了前联邦总理施罗德的办公室,施罗德的个人养老金和福利待遇未受影响。自俄乌冲突开始以来,施罗德因与俄罗斯方面的关系和在俄罗斯国有企业中担任职位而饱受批评,欧洲议会希望对施罗德实施制裁。

01:53消息——财联社5月20日电,乌克兰财政部表示,乌克兰从世界银行获得5.04亿欧元的赠款。

03:21消息——【土耳其总统:土方对俄乌双方奉行平衡政策】财联社5月20日电,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当地时间5月19日表示,土方对俄罗斯和乌克兰奉行平衡的外交政策,他本人无意与俄罗斯总统普京或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断绝关系。埃尔多安称,危机发生以来,他本人与普京和泽连斯基均保持密切电话沟通,并派特使出访两国。今后土方仍将继续奉行同样的外交政策,因为土耳其与俄乌两国之间都有密切的联系。埃尔多安强调,如果爆发新的世界大战,不仅无益于地区国家,也有损全世界的利益。

03:47消息——【乌克兰总统办公室主任顾问:乌俄之间的谈判没有结束而是暂停】财联社5月20日电,乌克兰总统办公室主任顾问波多利亚克当地时间19日表示,乌俄之间的谈判没有结束而是暂停了。波多利亚克表示,如果在必要的时候,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将与俄罗斯总统普京举行会谈。

04:11消息——【俄罗斯库尔斯克州州长称当地两个村庄再次遭乌方炮击】财联社5月20日电,俄罗斯库尔斯克州州长当地时间19日晚称,该州临近乌克兰边境的两个村庄再次遭到来自乌克兰方向的迫击炮袭击,所幸没有人员伤亡或建筑物受损。俄军对开火阵地进行了还击,目前当地局势平稳。乌克兰方面暂未对此作出回应。

04:57消息——【美国务卿:美国将向乌克兰提供1亿美元的额外军事援助】财联社5月20日电,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当地时间19日发表声明称,美国将向乌克兰提供1亿美元的额外军事援助。声明称,受美国总统拜登委托、布林肯授权,将从美国国防部库存中提取价值1亿美元的额外武器和装备,用于乌克兰的国防。声明还提到,美国及其盟友正在加快运送对乌克兰至关重要的武器和设备。俄乌冲突爆发以来,美国已向乌克兰提供了总额达39亿美元的军事援助。

07:37消息——【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土耳其无法放弃俄罗斯天然气】财联社5月20日电,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当地时间5月19日表示,土耳其无法放弃俄罗斯的天然气供应。埃尔多安说,目前土耳其使用的天然气中有50%来自俄罗斯,在战略上土耳其无法放弃与俄罗斯的合作。

07:54消息——【美国拟向乌克兰输送先进反舰导弹 以对抗俄罗斯封锁航道】财联社5月20日电,美国白宫正在努力将先进的反舰导弹交到乌克兰战士手中,以协助乌克兰击败俄罗斯的海上封锁。三名美国官员和两名国会消息人士表示,正在积极考虑将两款威力强大的反舰导弹--波音生产的鱼叉导弹(Harpoon)以及Kongsberg和雷神生产的海军打击导弹(NSM)--直接运往乌克兰,或通过拥有该导弹的欧洲盟友转送。 (路透)

08:24消息——【白俄罗斯向俄采购一批导弹和防空导弹系统】财联社5月20日电,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19日报道,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当天表示,已向俄罗斯采购了一定数量的“伊斯坎德尔”导弹以及S-400防空导弹系统。日前,白俄罗斯国防部副部长、白俄罗斯武装力量总参谋长古列维奇表示,北约在白俄罗斯边界附近的活动证明军事威胁正在增长,白俄罗斯已制定好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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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死了羊不是重点,投放毒玉米的行为才是!”山西临汾,杨某在自家庄稼地里种了一些药材,经常被村里的羊群踩踏、啃食,为了避免损失,杨某将农药浸泡后的毒玉米粒洒在地里,并在地的旁边设置了警示牌:小心有毒!同村村民张某放羊经过此处时,有9只羊吃了有毒的玉米之后死亡。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案发后,杨某赔偿了张某经济损失23600元,取得了张某的谅解,杨某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对于此案的判决,很多网友表示了不解:如果不是自家的药材经常被羊吃,杨某也不会出此下策,况且杨某已经写了警示牌,杨某的行为没有过错。

也有网友表示,羊不认识警示牌的内容,但放羊的张某应该认识的,张某没有看好羊,甚至是放任羊进去吃玉米,后来羊死了,损失应该由张某自行承担。

还有网友表示,自家的庄稼经常被不负责任的动物啃食,动物的饲养人也不管,我们该怎么办?

那么,对于这起看似普通的刑事案件,我们该如何正确地评价呢?

大部分网友的关注点,都放在了事情的起因上,因为太多的人受到了动物侵扰的苦,所以对杨某抱有极大的同情心,觉得羊被毒死了是张某咎由自取。

其实,在本案中,杨某之所以受到刑事处罚,跟羊有没有被毒死,没有直接关系。羊被毒死只是一个从重处罚的情节而已。

换言之,杨某将有毒的玉米撒到自家田地里的时候,他就已经构成犯罪了。即便此时没有羊去吃玉米粒,杨某被人告发后,他也要承担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刑事责任,为什么这么说呢?

《刑法》第114条规定,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anquan,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10有期徒刑。

杨某将毒玉米撒到自家的田地里,他的投毒行为已经完成,不管有没有毒死羊,他的犯罪已经完成,至于事情的起因,不管杨某有多么正当的理由,都不作数。

法律为什么会这么规定?这里面有一个法律的禁区:法律不允许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来危害公共anquan。

现实中,类似的案例有很多,比如在田地里私拉电网,在水井里投放有毒物质等,这跟在公共场所放火、故意设置陷阱等行为的危害性只有程度的不同,没有质的区别。

法律对危害公共anquan的行为是零容忍的,所以刑法114条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就要承担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

《刑法》115条规定,投放毒害性物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的7只羊,价值尚未达到“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程度,因此对杨某的刑罚没有在10年以上。

假如附近有不懂事的孩子,到地里玩耍时,不慎吃了地里的玉米粒,造成了孩子的死亡,对杨某的处罚恐怕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法律不允许公民通过犯罪的手段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某为了避免自家的药材被羊践踏,啃食,这本身没有错,错就错在他采取了一种犯罪的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也就是公共利益产生了潜在的威胁,这才是他受到刑事处罚的根本原因所在。

换句话讲,如果杨某刚刚投放毒玉米之后,就有人告发了他,相关部门到现场对毒玉米进行了提取、鉴定,结论是杨某投放的毒玉米足以危害到公共anquan,杨某一样要被判刑,这跟羊有没有死没有任何关系,这才是他受到刑事处罚的根本原因。

不知道我讲清楚了没有?

#头条创作挑战赛##行家计划##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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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检视说法,分享真实案例,看见百态人生!

一直遭受到耳鸣的困扰大概有一年多的时间,白天的时候还是比较好一些,基本是听不到什么声音的,一到了晚上入睡的时候就可以听到一个“翁,翁,翁”比较尖锐的声音,我也形容不出来是什么声音,反正关灯以后躺下来,就会听到自己耳朵旁边有一个尖锐的声音一直在响着,自己也是比较心大的人,一直都没怎么在意的。

直到三个月前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原因耳朵有一种闷闷的感觉,具体情况也说不清楚,就是耳朵总是涨涨的,然后用手指按住鼻子使劲出气,让气流去到耳朵的位置就是会舒服很多的样子。特别像高原上耳朵那种涨涨的感觉,用手指按住鼻子出气以后会缓解一阵子,有时候几个小时没有,有时候十多分钟后又是不舒服的感觉,吓了我一跳,怕是有别的问题。

第一阶段:抓紧时间去友谊医院挂号,去的耳鼻喉科室,做了听力检测和听力筛查,最后的结论高速我就是一切正常,啥事没有啊,我就郁闷了啊,明明非常不舒服的感觉,医生高速我啥事没有,这个情况怎么办,死乞白赖的说了半天,医生说就是一种神经性的耳鸣和耳闷,没有什么药物治疗,是正常的生理机能退化,我是彻底无语不知道说啥好的。后来医生建议我,因为血压、血脂等生化指标的不正常都有可能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让我去看看中医有没有治疗的办法,他们是无能为力的。

第二阶段:听从医生的建议,我就去广安门中医院挂号看内科,有什么调理的方法,治疗血压和血脂吧,吃中药大概两个多月的时间,血压是真的稳定,人家的药物不是吹的,两个月的中药下来后,一直稳定在115/80左右,真是有效果。直到十一以后我突然明白一个问题,我是去治疗耳朵的啊,血压稳定是好事,但是耳鸣耳闷还是存在的啊,岁数大了糊里糊涂的,忘记了主要的病症。

第三阶段:过了十一以后,广安门中医院挂耳鼻喉科室,看看有没有治疗的解决方案和办法。确实不一样的治疗方法,让我打开另外一个思路,个人感觉会解决困扰我多年的顽疾。开始的时候和友谊医院的西医是一样的检查、检测方法,听力检测、听力筛查、耳道拍照等等的,我还自己一直在怀疑人家的治疗手段,本身我是想让医生号脉的,一来就是仪器设备的检查,是不是走错医院啦。自我怀疑中。检查完以后医生才是正式看病,一边号脉一边给我介绍情况,之前的检查是为了排除其他病变的可能性,结果就是正常的听力下降所带来的耳鸣和耳闷,没有其他的问题。治疗方案一是用药银杏叶提取物、甲钴胺和中药;二是要我配合治疗。配合治疗的意思就是主观上要知道耳鸣是正常现象要和自己终身相处,一次两次用药不会解决的,自己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

听到这里,我就一下子打开了疑惑,积极配合治疗,争取缓解症状,不再忧虑顾虑怀疑,好好的生活好好的过日子吧。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我们一起共勉,一起战胜那些不舒服的感觉吧。

图片来源于网络,中药是颗粒药。#医生##耳鸣##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广东确诊者隐瞒接触史致近四百人隔离被刑拘,司法机关将追诉

k@广东检察 6月17日消息,今年5月份以来,广东省个别地区出现了新一轮新冠疫情,本次疫情呈现传播速度快、毒株传播力强等特点,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打击涉疫情犯罪中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省检察院迅速下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犯罪为我省新一轮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为我省抗击疫情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结合新的形势和本轮疫情特点,落实提前介入、快捕快诉、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情况报送等工作机制,重点打击隐瞒旅居史、接触史等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以暴力、威胁方法阻扰、妨碍疫情防控人员执行疫情预防和控制措施;编造、传播涉疫情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以及制售假疫苗、非法倒卖疫苗等犯罪行为,依法保障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顺利推进。要充分发挥远程提审、远程庭审等系统的作用,办案过程尽量避免人员接触、聚集,确保疫情期间办案安全。

为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检察院筛选了其中3个案例作为第三批典型案例,现予以发布。

【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法律要旨

根据刑法第330条和202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对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不符合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一款规定的,依照刑法第330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既包括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一系列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也包括违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出台的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将“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行为,纳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司法实践中,对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不得人员聚集、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如实报告流调轨迹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如果违反规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一:广州市番禺区祝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犯罪嫌疑人祝某某,男,55岁,在广州市番禺区经营农庄。

2021年5月25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祝某某前往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某小区探望父母,后带儿子前往广钢医院打疫苗,随后返回番禺住处。期间,祝某某如常生活、经营农庄等。5月28日,祝某某出现感冒症状,未前往医院治疗,自行服药处理。5月29日,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被确定为中风险地区。5月30日,祝某某父母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6月2日凌晨,荔湾区白鹤洞街被调整为高风险地区。6月2日、4日,祝某某两次前往医院就诊,均未如实填报和告知医生近14天内的旅居史,隐瞒曾与确诊病例接触以及到过疫情高发区的事实。6月3日,祝某某于5月31日提取的核酸检测样本检测显示呈阴性。6月6日上午9时,广东省吴川市疾控中心向广州市番禺区疾控中心反馈辖区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容某某5月31日前在番禺辖区活动。广州市番禺区流调小组立即展开排查,发现祝某某为容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番禺区疾控中心随即对祝某某采取隔离措施,并采集核酸样本检测。6月6日23时,祝某某核酸检测为阳性。6月7日,祝某某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送往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截至6月6日祝某某被采取隔离措施前,其活动轨迹已涉及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辖区内医院、便利店、杂货店、水果店、球场等公共场所,导致密切接触者167人、次密切接触者225人需隔离观察、居家隔离,引发新冠肺炎传播严重危险。6月8日,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对祝某某立案侦查,并对其刑事拘留。当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本案,就本案法律适用、侦查取证方向、依法固定完善相关证据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还加强与卫健部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的沟通,确保对祝某某的监控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目前,祝某某在隔离治疗中,司法机关将依法予以追诉。

“扔个烟头而已?”湖北十堰,发生了一件令人气愤的事情!下午4点多,汪阿姨正在推着婴儿车带着几个月大的小孙子遛弯,没走几步,就感觉飞来一个东西落到了小孙子衣服上,定眼一看,居然是个点燃的烟头,王阿姨赶紧拿掉,而此时孩子的衣服已经被烧了一个洞。汪阿姨赶紧拍了拍,所幸最终孩子没有受伤。

气愤的汪阿姨随后朝楼上喊了几声,见没人回应后报警。事后,警方对“肇事烟头”提取了DNA,拟对事发楼栋人员DNA进行比对。警方呼吁,肇事人员自觉投案!(来源:环球网)

#安律说法#

1、万幸汪阿姨发现的早,要是一个疏忽没有注意,孩子衣服被点燃了,那可就麻烦了!

2、不要以为是扔个烟头而已!扔个点燃的烟头也可能入刑!

如果从楼上扔个点燃的烟头,不小心点燃了楼下他人家阳台晾晒的衣物,从而引发火灾,那就涉嫌到失火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115条的规定,该罪,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而如果楼上扔个点燃的烟头,不小心点燃他人衣物,造成他人伤残、死亡,还可能涉及过失致人重伤、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

而根据我国《刑法》第233条、235条的规定,前者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后者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而也正是有这样、那样的危险,也即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高空抛掷点燃的烟头也可能入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291条的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最后,鸿泥雪爪,雁过留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心存侥幸,终是害人害己!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高空抛物掉婴儿身上 警方将采全楼DNA# 头条热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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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河北石家庄灵寿县,一男子为骗保,便打算火烧自家帕萨特轿车的变速箱,伪造自燃事故。

然而,万万没想到,等他点燃变速箱后,灭火器因长期搁置失效,男子无法将火扑灭,以至于火越来越大,根本无法控制。

最后,他的轿车被自己亲手烧成了一堆废铁。

当地消防和警方赶到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发现了事发火场提取到的车辆残留物为火烧熔痕,与自燃现象不符。

最终,在证据面前,车主坦白了烧车骗保的事实。

目前,警方已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呀,看到这个新闻有点哭笑不得。

有这心思做点正事不好么,总想一些歪门邪道来发财,这次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男子的这个行为在法律上该如何认定呢?

我国刑法对于惩罚故意放火的法条有115条和114条。

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车主自燃自家的轿车,并未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所以并不适用刑法第115条。

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罪属于危险犯,危险犯的成立条件是当行为具有侵害法益的危险时,才能成立危险犯。而对于此罪的认定的关键点在于,行为人的行为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而不需要行为人的主观上是为了危害公共安全。

从新闻的图片上来看,车主烧车的地方处于郊外的马路边,附近并无建筑物,并未使他人的财产陷于危险的状态,很难认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所以我认为车主的行为也不构成本罪。

当然了,车主的行为也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惩罚的是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被烧毁的轿车归车主所有,车主有权对其进行处分,并未侵犯他人的财产权,所以不构成此罪。

本案中,男子烧毁自己的汽车涉嫌保险诈骗罪。

我国刑法规定的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使自己或者第三者获取保险金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该车主,主观上想骗保,客观上实施了烧车骗保的行为,虽然车主还未向保险机构索赔,但是还是可能构成保险诈骗罪。关键是车主是属于犯罪的哪个阶段。

有一种观点认为,车主烧车属于保险诈骗的一部分,车主已经开始着手犯罪了,应当认定为了犯罪未遂。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车主焚烧自己的汽车,是为了准备实行保险诈骗,应当认定为犯罪预备。

笔者认为保险诈骗侵犯的是保险公司的正常活动秩序与保险公司的财产,车主烧车并未对上述权益产生紧迫危险,所以车主烧车行为并不属于着手保险诈骗行为,应当认定车主的行为为保险诈骗罪的犯罪预备。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犯罪预备,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不管怎么说,保险诈骗一定要严厉打击,虽然这次车主毁坏的是自己的汽车,但是社会上已经发生了多起杀妻骗保的案件,这种歪风邪气一定要遏制。保险的产生本是对了对抗风险的一种保证,现在却成为了他人牟利的工具,已经违背了保险的初衷,也违反了法律。

#普法行动##石家庄##石家庄热议##全国达人榜#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我,@海盗船长马丁一起学习法律知识!

常德扩建年产500吨动物胶原蛋白肽、植物小分子肽项目,用资2亿余。

国肽生物在常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洞庭生物科技园沅澧大道688号,扩建年产动物胶原蛋白肽及植物小分子肽共计500吨(其中动物胶原蛋白肽385吨,植物小分子肽115吨)项目。 #常德头条#

#常德#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除使用甲鱼壳外,也使用牛骨、豆粕(或分离蛋白粉)、鳕鱼、蜂蛹、蚕蛹、人参、三七、海参等动植物原材料生产,相应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有所变动。项目总投资209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5万元。

项目占地面积为880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65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生产车间面积3800平方米,1栋包装车间面积3800平方米,1栋仓库3800平方米,1栋包材仓库3800平方米,1栋原料仓库3800平方米,1栋成品库2053平方米,1栋2053平方米冷库,1栋5518平方米综合楼,1间32平方米门卫及配套设施工程。

项目共建设1条动物胶原蛋白肽与植物小分子肽提取加工生产线,1条配套包装线。年产动物胶原蛋白肽与植物小分子肽500t。其中(吨/年):胶原蛋白肽(385吨/年),植物小分子肽(115吨/年)#常德身边事#

副产品

牛油 150吨,蛋白粉 225吨,骨块、骨渣 1420吨

本文内容仅供健康科普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诊断和治疗建议。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并遵从医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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