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不可以,公务员必须坚持凡进必考,否则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一心唯公事业单位管理岗过渡成为公务员的概率大吗
违章罚款交的钱,都用到了哪些地方
我们交的罚款,不是说直接进了交警的腰包,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2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是全部上缴国库的。国库实际上就是个银行账户,一般是由地方财政部门在银行专门开设的,每个地方都有,叫做“地方国库”。
而部分罚款会返还给交管部门,用于运营。比如说交警的工资,平时拖车、吊车的费用,公务车辆购买和使用的费用,租赁事故停车场的费用,就是靠这部分资金来维持。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或参公身份吗#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或参公身份吗?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身份有公务员、参公事业编、事业编三类,不过这三类普遍都有相应的执法证,因此,都属于公务执法人员。
但是,从生活的角度来看,各类临聘人员也都参与到了行政执法过程中,特别是城管执法,给大众的感觉就是临聘人员在执法,事实上,对于城管执法来说,出具执法文书、行使执法权的仍然是在编人员,临时工只是辅助作用,并不属于行政执法人员。
那么,停放电动摩托车在人行道,被相关人员拖走而没有出具执法文书,这样的行为算违法吗?
#西安通报公务车违法停放:罚款100元#
2月17日,有网友发布视频反映,在西安市道路边,所有违停车辆均被“贴条”,只有喷涂“市场监督管理”字样的车辆没有被“贴条”,这是“选择性执法”吗?

西安交警莲湖大队工作人员此前对媒体表示,要看那辆车是不是在执行公务,临时停一下是可以的,如果是因为私事违停的话,会进行违章处罚。
“私事”如果是私事出来的话,那可不是违停那么简单了。那就是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不光是司机就是坐车的领导也要受到处分。
现实生活中,很多地方的执法者驾驶公务车辆巡查时,随意把车辆乱停乱放。各地应该加大随手拍举报,加大曝光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与配合,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我要上微头条# #头条红人扶持计划#
【西安莲湖区市监局公务车违停没被贴条?当地交警:确属违法,已处罚】#交警回应市监局公务车违停没被贴条# 近日有网友拍摄视频称,在陕西西安,多辆汽车停放在同一区域,其他车辆都因违停被贴条罚款,但唯独一辆印有“市场监督管理”字样的公务用车却没被处罚。针对此事,西安市交通警察支队莲湖大队2月18日通报称,该辆市监局公务用车确系违停,已对该车驾驶员进行处罚。

通报称,经调查核实,视频中车辆系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属违法停放。目前,莲湖大队已对该车驾驶员赵某违停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处以一百元罚款。对于当日执勤民警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大队将强化责任意识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网页链接
冲动的小伙:今天上午在小区门口的治安岗亭目睹了这样一件事,交通警察在查路上骑电瓶车的行人戴头盔,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只见一名女警察把一名未戴头盔的小伙给拦了下来,让其接受处罚,谁知顿时小伙火冒三丈,穿着拖鞋,对女交警说路上那么多人未戴头盔,你们为什么要查我,你们这是执法不公,我有急事,你们凭什么拦我的电瓶车。当时也有不少人未戴头盔依次接受了处罚。这是小伙大声说到我也是公务员,不像你们执法,嘴里叨叨嘟嘟的说个不停,这时引起不少人围观,交警说你作为公务员到头交通违法,还不接受处罚,你是那个单位的,我们这里有记录仪,将把你的违法情况通报给你单位,一听这话,小伙子荒了,态度也有所婉缓,于是交警让其到指定地点介绍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学习,最后小伙子接受了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