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生产的5公斤大米外包装标注的产品执行标准,斜杠印成了横杠,应认定为无标生产”,3月16日,武汉市民陈先生一个电话打到了京山县某粮油有限公司郑老板面前,郑老板却有自己的理解:斜杠印成横杠,是印刷的问题,并不是产品的问题。一场跨地纠纷迅速投诉到了京山县食药监局。
该局执法人员到该大米生产企业检查,发现该生产企业确实存在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行为。执法人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认定该违法行为为一般违法行为,情节不构成危害,暂不予处罚;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使用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的空白包装袋,对已流入市场的产品采取重新粘贴执行标准的方式改正。同时,执法人员与陈某进行电话沟通,陈某未表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