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4月10日电(郭婷婷)荆门市一家化工公司今年2月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却出现了瞒报行为。8日,湖北省安委会发出通知,要求荆门市对“2·11”事故查处实行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
湖北省安委会在通报中表示,根据举报人的举报,经初步调查,查明荆门市高旭化工有限公司对2015年2月11日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生产安全事故存在瞒报行为,东宝区安监局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和《湖北省安全生产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荆门市对该事故查处实行提级调查。该省安委会办公室对该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湖北省安委会要求荆门市责成东宝区政府撤销 《区人民政府关于荆门市高旭化工有限公司“2·11”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同时由该市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荆门市高旭化工有限公司“2·11”事故以及瞒报问题进行调查,查明事故经过、原因,认定事故性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并提出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
湖北省安委会表示,事故调查报告(初稿)形成后,将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将向社会公布。
原标题:荆门一化工公司瞒报事故被提级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