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没有入住 物业费该不该收?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 詹钘)
【市民来电】连先生:前几天去小区拿新房的钥匙,较后却被物业公司告知:要补交之前的物业费,我之前没有入住,凭什么要交物业费?
【记者核实】林先生介绍,他在德馨·鑫聖广场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去年12月底,物业公司已经通知其办理交房手续。今年5月初,林先生准备去交钱拿房子的钥匙。不过,物业告知林先生,要把从1月份开始的物业费交齐才能拿钥匙。
林先生纳闷了,自己没进去住,没有享受物业服务,为何要交这段时间的物业费?林先生认为,这样收费不合理。
16日,东楚晚报记者来到该小区的物业公司。针对林先生的说法,物业公司一位负责人解释,在交房之日起,物业公司的保洁、保安等工作人员都已经开始工作了,并没有因为业主没有入住而没有工作。“每个月,我们都是有人员成本的,如果大家都几年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员工的工资从何而来?”
这位负责人称,如果确实有业主有较长比如说一年时间都没有过来住,物业公司可以对其物业费进行适当优惠,但不可能免费。
【律师说法】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律师袁三慧说,如果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那么业主应当按合同约定时间缴纳物业费,如果开发商延迟交房的,业主按实际交房时间缴纳物业费。
只要开发商没有提前交房,房屋达到交房条件,业主因个人原因没有收房的,物业费也应当缴纳。“业主未入住(不含房屋装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不低于50与物业公司协商交纳。”《黄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第十七条对此已经有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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