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新楼盘房价表(重庆江津房价2020新楼盘)
#重庆头条#重庆各区县2023年1月房价涨跌榜!涪陵、秀山、忠县处于涨幅榜前三位,北碚、大足、江津位于跌幅榜前三位,其中北碚区环比跌幅达到了13.67%!
房价原来这样炒作和虚假繁荣的托起在?你们那边这种情况多吗?都来说说看
某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在促销时继续维持其“高房价”表象,遂决定用内部转账的方式,对其员工购房给予优惠。2016年2月,该开发商员工何某、妻子周某与开发商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二人向其购买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的商品房一套,房价165.5万元,交房时间在2016年3月31日前,同时约定了违约责任等内容。随后,该开发商通过案外人万某的账户向何某转款22万元,何某将该款交回公司,连同自己的143.5万元共计支付165.5万元。开发商如约向其开出了165.5万元的购房发票。然而,但这场戏未能如愿顺利进行,房屋迟迟未能交付。2016年10月,买卖双方遂申请解除网签,申请表上载明“解除合同后续相关事宜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处理”。随后,何某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了劳动关系,《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载明,开发商承诺在2017年2月底前退还何某实际缴纳的房款143.5万元。签订协议后,开发商陆续向何某退还房款,截至2017年6月,143.5万元房款悉数退还。 然后,这场戏还并没有因此落幕。2019年1月,何某、周某将该开发商起诉至江津法院,称开发商仍有22万元房款未退还,还存在逾期交房和逾期退款的行为,请求法院判令其退还购房款22万元,支付违约金1.655万元、利息10.538万元。江津法院审理认为,二原告实际缴纳的购房款为143.5万元,开发商已经全部退还全部房款,但其确实存在逾期交房和逾期退款的行为。综上,法院依法判决开发商支付二原告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和逾期退款的利息共计8万余元,并驳回了二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同时,考虑案件实际情况,本案的诉讼费3215元,由开发商负担915元,二原告负担2300元。现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如实载明交易金额。虚定价格看似哄骗了大众,其实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徒增纠纷。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也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否则不但其主张得不到支持,诉讼费还得自己承担,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被罚款、拘留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头条# 重庆轨道交通上新了
今天6月10日重庆轨道交通集团发布了最新线路图,增加了四号线二期和江跳线,重庆轨道上新了!江津和石船龙兴方向的人有福了!江津加快了融入重庆主城的步伐,成为继壁山之后第二个融入主城的区县。龙兴方向虽然亚洲杯不来了,但轨道交通也会极大方便沿线居民出行,拉升房价,估计会为前两年在龙兴置业的炒房客找到接盘侠!
继续期待重庆轨道交通在2022年有了爆发式的增长!
重庆市江津区未来的发展潜力太大了,原因有三:
1,江跳线预计2022年通车,将为江津提供第一条城市轨道交通,另外老成渝铁路扩能改造,未来公交化的市郊铁路将极大地缩短至渝中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距离,未来也有规划串联北站。
2,近日,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园区管委会的正式挂牌,为江津区注入了一剂强心剂,逐步发展为东部高新产业,西部城市聚落的模式。
3,紧邻主城九区,房价洼地,据说,双福建面4000元/平,幸福感满满的。这样的江津值得期待。#重庆爆料# #重庆头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