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购房合同范本(二手房购房合同范本大全)
小白第1次买二手房,最容易忽略的一个重要问题。
我们身边很多小白新手,在第1次买二手房的时候,最容易忽略的一个重要问题。
“房子过完户,原来的房东不迁走自己的户口”
遇到这样的事情怎么办呢?
这是非常让人头疼的,原房东的户口不迁走自己的户口迁不进去,可能会影响自己子女的入学问题。
接触了那么多的购房小白,我深有感触,如果原房东真的不把户口迁走,你还真的拿他没有任何办法,一哭二闹三上吊根本都没用。
你说要不然我们打官si吧,你不要忘了房产官si很难打,而且呀基本上你也赢不了。
法yuan不会把人家的户口强制性的迁走,你要明白这点基本的常识。
因此啊,这种情况就只能去预防,而不是等它发生过后再来纠结如何去正确解决,真的发生了,那可就尴尬了。
所以啊,小白在第1次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就要特别的注意了。
在合同条款里面,一定要把原房东迁户口的问题约定的清清楚楚。
并且很有必要再补充合同中,白纸黑字的写明白,不迁出的相关违约补偿问题。
不然啊,二手房购房合同你可千万不要签字,不要听中介的忽悠,不要听原房东的口头承诺。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大家一定要在补充合同中,补充的强调这三点:
1,购房合同签订后,7日内卖家配合买家到辖区主guan部门查清楚,房子户口的相关情况。
不要以为就去就行了,还要特别注意去的时候需要卖家带上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原件。
带上这些证件可以查清楚,免得做无用功,同时还可以当场迁出,看看有没有机会。
2,一定要明确原房东户口迁出的最晚时间,一定要卡得sisi的。
并且在这里就要约定好赔偿条件,如果到期不迁户口,算卖家违约,并且约定每晚迁户口一天,卖家向买家支付多少违约金。
最好把赔偿条件写得多一点,这样的话约束能力更强一点。
大家赚钱都不容易,我相信原房东也不愿意在这件事情上有什么更大的损失。
3,总房款中一定要预留一部分作为户口迁出保证金。
一般我个人建议这个数额也不低于5W是最好的,当然越多越好,这个需要你们商量。
然后约定清楚,确定户口迁出后再支付给卖家剩余的保证金。
其实用这3点去约束原房东户口不迁出的问题还是非常有效的,当然不能100%的保证一定能够完美,但我们一定要自己特别注意,而且要特别的去预防。
因为在二手房的买卖过程当中,户口不迁出的问题频繁的发生,而且这种事情是很难真正得到妥善解决的。@重庆地产视野 #重庆爆料# #重庆身边事# #重庆头条#
这尼玛是诈骗、这样的人得严惩!//@雷神看法:浙江,嘉兴。李先生买了一套房,总价160万。在交完80万的定金后房主不卖了,而且80万元的定金不退,李先生将房东起诉,要求房主退还80万定金,另支付40万违约金! 李先生看中了一套139平,总价160万的二手房,房主叶某称想尽快出手,于是双方协商,李先生先交付部分定金,然后办理过户。 李先生对房主的意思没有异议,并按约交付了80万元定金,双方签订了买房合同,约定了交房日期。 就在约好交房日期的前几天,房主叶某找到李先生说,因为临近过年了,他们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房子,想和李先生商量能不能晚些日子交房。 让他们一家暂时还住在这套房子里,当然他们也不会白住,可以每月交给李先生1500元作为房租,相当于是返租。 李先生想着确实到了年底房子不好找,硬把房主一家赶出去的事儿他做不出来,于是就答应了叶某的要求,还签订了一份儿返租协议。 谁知叶某却一直住了好几个月,也没有要搬走的意思。李先生怕出问题,就再次找到叶某询问情况,并催促她交房。 这时候叶某又说,这处房子的房产证还有5个月才够两年,按规定不足两年李先生过户时就需要多花8万多块钱。如果李先生同意,那就在五个月后再交房。 李先生也知道这事,他算了一下,如果五个月后再办理可以省8万块钱,而且这期间还有房租可拿,这是一件好事。他没有多想就答应了叶某的要求,并另行约定了交房日期。 @雷神看法 在这期间李先生一直没有联系房主,直到约定交房的日期,他找到叶某表示把房子的过户办了。谁知叶某总是找借口,今儿推明、明推今,就是拖着不办。 李先生终于察觉到事情不妙,于是追问叶某,叶某见瞒不住了,就对李先生说了实话。 叶某表示,房产证上虽然是她的名字,但实际房子的出资人是她的哥哥,现在她的哥哥不想卖房子了,她也说了不算。 李先生虽然很生气,但也无奈,房子没有过户,卖不卖还是房主说了算。 但是,既然签了合同就按合同办,房主的行为属于违约,不但要把80万定金退给他,还要加收40万的违约金。 但是,叶某说钱退不了,违约金也没有,80万被她拿去还债了,现在手里没钱,让李先生爱咋地咋地。 李先生这才知道碰上了无赖,房子不卖了,80万元又不退。李先生也不想再和房主过多的纠缠,只当自己看走了眼。 于是他一纸诉状将叶某起诉,诉求叶某返还自己的80万元定金,同时按照合同,叶某还应支付40万元的违约金。 叶某见李先生很硬气,立马就服软了,在庭前的调解会上,叶某表示愿意退还首付,并支付违约金,并约定了还款日期,双方就此达成和解。 李先生没想到,到了约定日期房主叶某再次毁约了。李先生找上门,家里没人,打电话也不接,一直处于失联状态。 由此李先生怀疑整件事从一开始就是圈套,叶某并不是真正的卖房,而是想套取买房人的定金,用来还自己债务,庆幸的是李先生申请了对房子的保全。 后来终于联系上了叶某,但她提了两个解决方案: 一、是李先生再支付50万元然后过户。 二、李先生先撤诉,80万元慢慢还。 这两个解决方案,李先生当然不会同意,他已经看清了叶某就是个不讲信誉的人,一旦答应这两种解决方案,可能面临更艰难的处境。 一、收了他人的定金反悔后又不退钱,叶某的行为既属于违约。 1、交了定金,然后房东又反悔了,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本案中,李先生交了定金后,房主反悔,此时房主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李先生可以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87条,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具体到本案,房东叶某在收到李先生的定金后,本应履行合同约定将房子过户给李先生,但是叶某既不返还定金,也不履行过户合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李先生要求房主叶某返还自己的80万元定金,以及违约金40万元合理合法。 二、如果叶某拒不执行判决,他的房产是否可以被强制拍卖? 民事诉讼法第251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具体到本案,叶某无视法律,拒不执行判决结果,因此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对房子进行拍卖。并且冻结其名下所有财产,如果房子拍卖的钱还不足以弥补李先生损失,还会依法处置叶某名下其他财产。 收了80万定金,反悔后不退钱,房主的这种行为是故意吗?对这事儿你有什么看法呢?#我与宪法40年# #律师来帮忙#
雷神看法浙江,嘉兴。李先生买了一套房,总价160万。在交完80万的定金后房主不卖了,而且80万元的定金不退,李先生将房东起诉,要求房主退还80万定金,另支付40万违约金! 李先生看中了一套139平,总价160万的二手房,房主叶某称想尽快出手,于是双方协商,李先生先交付部分定金,然后办理过户。 李先生对房主的意思没有异议,并按约交付了80万元定金,双方签订了买房合同,约定了交房日期。 就在约好交房日期的前几天,房主叶某找到李先生说,因为临近过年了,他们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房子,想和李先生商量能不能晚些日子交房。 让他们一家暂时还住在这套房子里,当然他们也不会白住,可以每月交给李先生1500元作为房租,相当于是返租。 李先生想着确实到了年底房子不好找,硬把房主一家赶出去的事儿他做不出来,于是就答应了叶某的要求,还签订了一份儿返租协议。 谁知叶某却一直住了好几个月,也没有要搬走的意思。李先生怕出问题,就再次找到叶某询问情况,并催促她交房。 这时候叶某又说,这处房子的房产证还有5个月才够两年,按规定不足两年李先生过户时就需要多花8万多块钱。如果李先生同意,那就在五个月后再交房。 李先生也知道这事,他算了一下,如果五个月后再办理可以省8万块钱,而且这期间还有房租可拿,这是一件好事。他没有多想就答应了叶某的要求,并另行约定了交房日期。 @雷神看法 在这期间李先生一直没有联系房主,直到约定交房的日期,他找到叶某表示把房子的过户办了。谁知叶某总是找借口,今儿推明、明推今,就是拖着不办。 李先生终于察觉到事情不妙,于是追问叶某,叶某见瞒不住了,就对李先生说了实话。 叶某表示,房产证上虽然是她的名字,但实际房子的出资人是她的哥哥,现在她的哥哥不想卖房子了,她也说了不算。 李先生虽然很生气,但也无奈,房子没有过户,卖不卖还是房主说了算。 但是,既然签了合同就按合同办,房主的行为属于违约,不但要把80万定金退给他,还要加收40万的违约金。 但是,叶某说钱退不了,违约金也没有,80万被她拿去还债了,现在手里没钱,让李先生爱咋地咋地。 李先生这才知道碰上了无赖,房子不卖了,80万元又不退。李先生也不想再和房主过多的纠缠,只当自己看走了眼。 于是他一纸诉状将叶某起诉,诉求叶某返还自己的80万元定金,同时按照合同,叶某还应支付40万元的违约金。 叶某见李先生很硬气,立马就服软了,在庭前的调解会上,叶某表示愿意退还首付,并支付违约金,并约定了还款日期,双方就此达成和解。 李先生没想到,到了约定日期房主叶某再次毁约了。李先生找上门,家里没人,打电话也不接,一直处于失联状态。 由此李先生怀疑整件事从一开始就是圈套,叶某并不是真正的卖房,而是想套取买房人的定金,用来还自己债务,庆幸的是李先生申请了对房子的保全。 后来终于联系上了叶某,但她提了两个解决方案: 一、是李先生再支付50万元然后过户。 二、李先生先撤诉,80万元慢慢还。 这两个解决方案,李先生当然不会同意,他已经看清了叶某就是个不讲信誉的人,一旦答应这两种解决方案,可能面临更艰难的处境。 一、收了他人的定金反悔后又不退钱,叶某的行为既属于违约。 1、交了定金,然后房东又反悔了,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本案中,李先生交了定金后,房主反悔,此时房主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李先生可以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87条,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具体到本案,房东叶某在收到李先生的定金后,本应履行合同约定将房子过户给李先生,但是叶某既不返还定金,也不履行过户合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李先生要求房主叶某返还自己的80万元定金,以及违约金40万元合理合法。 二、如果叶某拒不执行判决,他的房产是否可以被强制拍卖? 民事诉讼法第251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具体到本案,叶某无视法律,拒不执行判决结果,因此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对房子进行拍卖。并且冻结其名下所有财产,如果房子拍卖的钱还不足以弥补李先生损失,还会依法处置叶某名下其他财产。 收了80万定金,反悔后不退钱,房主的这种行为是故意吗?对这事儿你有什么看法呢?#我与宪法40年# #律师来帮忙#
“为什么房产证登记的是116平米,而实际只有105平米?”陕西西安,郭先生花费140万元购买了一套116.67平米的二手房,可准备装修的时候,装修公司经过测量,告诉郭先生这套房屋实际面积只有105平米。
随后,郭先生以原房主陈先生故意隐瞒事实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陈先生返还多收的132000元和律师费5000元。
在法庭上,陈先生辩解到,第一、郭先生曾两次看房,对房屋的实际面积应该是了解的;第二、合同上明确写的是按照房屋套数出卖,而不是面积,换句话说,不论房屋面积多大,他就就卖这个价。所以陈先生认为他并没有隐瞒事实,不应当赔偿。
对此郭先生对此提出异议,认为房产证上虽然登记的是116平米,但是陈先生之前一直都是按照105平米交物业费,对房屋的实际面积是清楚的。他作为一个买受人,虽然实际查看过房屋,但是更加相信房产证登记的内容。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首先,郭、陈二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因此,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各自义务,即郭先生既然按照116.67平方米向陈先生支付的房屋价款,陈先生也应当交付116.67平米房屋;
其次,从陈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西安市商品房购销合同》以及物业费票据,陈先生对房屋实际面积为105.87平方米应该是知情的,但其并没有如实告知郭先生,存在隐瞒事实的问题;
再者,虽然陈先生辩称其按照房屋套数出卖房屋,但根据交易习惯,房屋买卖是以面积为基础的,所以对其辩解不予采纳。
还有,尽管郭先生实地查看了房屋,但并不会现场进行实际测量,作为一般购房者,都会默认房产证登记的面积应与实际面积相符。
因此,一审法院判决陈先生返回郭先生房屋差价129596元。
一审判决后,陈先生不服,称如果郭先生对房屋买卖,可以解除购房合同,他也不收取违约金,但不同意退还房屋差价,遂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过认为,该案属于二手房交易,不同于新开盘房屋交易,买卖房屋合同明确写明按照房屋套数交易,且郭先生实地查看过房屋,所以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郭先生上诉。
这里,很多人好奇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呢?
陈先生解释到,他当时购房合同面积确为105平米,但是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房产证登记显示为116平米,不过开发商当时向房管局出具了情况说明,说按照实测面积进行登记,并不会向陈先生多收取费用,且事后陈先生一直按照105平米交纳物业费。
郭先生称,和陈先生一样户型的房屋确实是116平米,但是他购买的房屋少了一个角,大约10平米,现在属于一楼商铺的休息室。
至于说该问题出现在哪个环节,目前,当年的开发商表示,正在调取图纸进行核实。个人认为,如果该问题是陈先生导致的,陈先生应该退还差价,但如果是开发商的,就不应该退。
亲爱的读者朋友,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西安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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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回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少吃亏
今年准备买房的朋友,无论您是买二手房还是新房,对于贷款问题,一定要牢记我的提醒,否则很麻烦,有两种方案:
第一种,在购房合同的补充条款中,重点标明一点:“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买家银行贷款没有被通过,那么我们所交的定金和首付款无条件退还,购房合同自动解除”;
第二种,在您交首付之前,把所有的贷款资料准备齐全,有(收入证明、个人征信、银行流水、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先让开发商和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审核一遍,银行方面认为购房贷款审请没有任何问题的话,那么这时再去签认购书交首付款。
听懂了吗?[来看我]赚钱不易,买房需谨慎!#微头条日签# #今日头条# #我要上头条#
空手套白狼,这手段真厉害,可惜用错了地方!据石头纪实报道,60岁左右的陈女士,以军官太太的身份通过中介在某小区租了20多套豪华别墅,然后以低于市场价格吸引购房者,双方通过签订购房合同达成交易,最终获利2亿多元。业主通过报警后将陈女士逮捕归案。
这看起来非常不符合逻辑,但陈女士确实做到了,真是不得不服。其中有几个关键环节:
1.陈女士谎称军官太太给自己树立高大尚形象,赢得中介和房东的信任;
2.前期每月按时支付房租,等到得手后就开始玩失踪;
3.通过超低价格引诱购房者,利用大家贪便宜的心理与对方签订购房合同达成交易;
4.购房者因为贪便宜误信了陈女士的谎言,房子并未完成真正的过户。
所以,大家在购房的时候一定要事先检查房主的身份和房产证,通过合法程序完成过户操作房子才有法律保障。
还有一点,买二手房的时候还要确认该房子是否有抵押或者担保等情况,如果有也是不能买的,以免招来不必要的纠纷。
#我要上微头条#
这年头大家都说不要买房,而我却买了!
2022年1月中旬,我签下了购房合同,交了30000元定金。
3月中旬办完过户,4月12日放贷接房,5月7日开始供首期。
贷款30万10年,等额本金,首期供3691.66元。
我买的二手房,2016年建成的,普通家庭中档装修。
这个房子装修并不出彩,价格也只是略低于市场价,我们为什么会在经济这么低迷的情况下,出手这么大一笔首付?并且月供接近4000元呢?
我虽然买卖过几次房子,但都没有选择好。
人生第一套房,资金太少,买的套内50平的一改二,孩子大了住了10年觉得小了。
后来换房子失策了,两次没能换得满意,要么地段太远孩子上学不便,要么小区环境不好。
我们在两次换房不满意后,有了一些经验,开始看重房子的地段、户型、楼层、朝向。
在这座城市生活,房子是必须品,不管大环境怎样,作为个人来讲,日子总得好好过,人生该有的东西,时机合适了就应该勇敢拍板!
疫情没有完全散去,处在重庆,这几年经济方面的影响,对我个人来讲也不是特别大。
虽然月供接近4000,但我有一套全款的老房子没能卖出,地段好,没有断过租,以租供贷一部分,我和老公的收入比较稳定,供这份房贷也还吃得消。
所以贷款年限只贷了10年,且做的等额本金越还越少,没有支出大额房贷利息。
愿疫情早日散去,经济越来越好,房价越来越好,每个小康家庭都有百万千万固定资产[大笑]大家都富足安乐,有盼头!有奔头!
这年头,你买了房子,后悔了吗?这年头,你会低价抛售房子吗?
#重庆#
#房价#
#我要上头条#
#疫情#
想在乌鲁木齐买房落户,新房二手房都可以购买嘛,网上答案好多人看不懂,公子在这简单总结6条给大家。
①非本市户籍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②新建商品住房包括:住宅和公寓。
③所购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均没有面积限制。
④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须签订购房合同并完税,购买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就能立即落户。
⑤购房可使用住房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买房更轻松。
⑥可申请为本人、配偶及其未婚子女办理落户。
也就是说想在乌鲁木齐买房落户,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可以的,当然也没有面积的限制,需要注意的是,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话需要交付入驻后才能办理落户,购买二手房的话需要拿上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后才能办理落户,当然这两个条件满足的情况下还有一些附带条件,这个得咨询辖区主管户口方面的。#乌鲁木齐楼市# #乌鲁木齐头条# #乌鲁木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