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贯彻落实 我市一恶意欠薪43万余元老板被处刑事拘役
本报讯(记者冯素华 通讯员柯国海)恶意欠薪43万余元,多方协调无果后,欠薪老板被处刑事拘役。这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判决的首例欠薪案例。
2020年3月31日,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举报投诉,称张某某拖欠24名农民工工资430218.86元未发放。接到举报投诉后,市劳动监察大队立即进行立案查处。
经核查,张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属实。5月27日,市劳动监察大队对张某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于6月1日前支付拖欠的工资,但张某某在规定时间内对拖欠的工资拒不支付。6月18日,市劳动监察大队以张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欠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7月17日,市公安局对张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进行立案。7月20日,市公安局依法对张某某进行刑事拘役。
目前,张某某家属正在积极筹措资金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问题,争取对张某某减轻刑事处罚。
自今年5月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市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以铁腕手段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让广大劳动者能安心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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