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李静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19年1月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天津北方网讯: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李静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李静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19年1月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天津北方网讯: 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李静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19年1月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天津北方网讯: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李静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