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不断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为更好地确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做到专人管理、专项支付、专账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依据《酒泉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酒泉市矿山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收缴和退还农民工保证金。今年至目前已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7家,金额1715.19万元,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8家,金额444.558611万元(含利息4.5607万元)。
本文内容仅供健康科普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诊断和治疗建议。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并遵从医师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