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发改项发〔2018〕173号
瓜州县七墩回族东乡族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对七墩乡老年人活动中心、残疾人康复示范站、职工宿舍装饰装修修缮及院内铺筑项目立项的报告》(瓜七政字〔2018〕134号)收悉。为进一步改善乡机关整体面貌,加强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干部、群众幸福指数和基层公共服务水平。报经县政府,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七墩乡老年人活动中心、残疾人康复示范站、职工宿舍装饰装修修缮及院内铺筑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七墩回族东乡族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七墩回族东乡族乡政府院内
五、主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围墙修建161m、院内土方回填4393平方米,地面铺筑3426平方米、室内装修及其它附属工程。
六、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115.6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单位自行筹措解决。
七、建设期限:2018年
八、招标方案: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16号令)执行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8〕223号)要求,由你单位自行决定发包方式。
接文后,认真落实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能评、稳评等开工前的相关手续,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和造价单位,编制设计文件和投资概算,初步设计由行业主管部门批复。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四制”管理,安全管理要求,按程序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此复
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0月8日
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0月8日印制
打印:赵娅婓 校对:王铁军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