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16日零时起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报道 经市政府批准,1月11日,我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1月13日零时起启动Ⅱ级响应措施。经预测,1月16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改善。
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函[2017]107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请各区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从1月16日零时起终止实施应急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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