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天津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报道 经市政府批准,12月28日,我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从12月28日12时起启动Ⅲ级响应措施。经预测,12月30日午后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改善。
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函〔2017〕107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解除预警信息,各区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从12月30日14时起终止实施应急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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