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詹钘)
【市民来电】韩女士来电:去年我在“掌上明珠儿童摄影”店给孩子拍照片,在店员的劝说下,又交400元预订了另外两套,准备来年再给孩子拍。谁知今年再去时,店已经关门了,店主也不肯退这400元钱。
【记者核实】根据韩女士的单据,2014年1月9日,她在“掌上明珠”给女儿拍儿童照时,看到店里做活动很划算,就另交了400元,约定下次来拍两套儿童照。
今年1月女儿过生日时,韩女士再次来到这家店,准备用去年的这个单子给女儿拍照,却发现影楼已搬走,原址换成了其它店面。
“店主都没跟我联系过,就这么消失了。”韩女士很着急,求助工商部门后,她找到店主的电话号码。原来,这家店已搬到武汉,店主要求韩女士把女儿带到武汉的店里去拍,并承担路费。
“我女儿晕车,不能坐那么远的车,所以我要求退钱。”不过,韩女士跟店主多次联系,过了3个月,也没拿到这400元。
【记者连线】记者电话联系到这家影楼的熊老板,她称,影楼从黄石搬走前,已电话通知客户,还登了报纸。大部分客户都到武汉的店拍了照片,都是影楼承担的路费。由于韩女士手上有单据,不可能网上退款给她。熊老板坚持让韩女士带女儿到武汉去拍照片。
市消委投诉部主任饶学军分析,影楼和韩女士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是黄石,如果影楼擅自把履行地改到武汉,是一种违约行为。韩女士如果不同意到武汉拍照,而影楼也无法在黄石履行合同的话,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影楼归还这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