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程正林 通讯员 饶惠海)婚礼欢欢喜喜办完了,可婚庆公司的录像资料都毁了。近日,东风工商所接到消费者投诉,经调解,为消费者挽回7000元经济损失。
3月9日,东风所接到消费者刘先生的投诉,称与“大冶市某文化传播中心”签订的婚庆服务合同约定2月27日结婚当天录制的摄像资料损坏无法修复,双方就赔偿问题始终未达成协议。刘先生认为,自己的一生重大的婚礼因为婚庆公司的工作疏忽,宝贵的资料都没了,要求婚庆公司赔偿4万元。
工商局工作人员前往该店进行实地调解发现,该婚庆中心对发生光盘损坏事件不予否认,但对消费者提出的赔偿存在争议。经执法人员3次调解及政策法规的宣传,较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文化传播中心同意退还此次款消费者全程庆典服务礼仪及现场摄像费用3960元,并赔偿消费者精神损失费3040元,同时同意给消费者一天时间补摄大冶范围内摄像景点影像。
消费者对这一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婚庆录像毁了 公司倒赔3040元
本报讯(记者 程正林 通讯员 饶惠海)婚礼欢欢喜喜办完了,可婚庆公司的录像资料都毁了。近日,东风工商所接到消费者投诉,经调解,为消费者挽回7000元经济损失。 3月9日,东风所接到消费者刘先生的投诉,称与大冶市某文化传播中心签订的婚庆服务合同约定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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