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惯偷入室偷盗财物时,喝了随身携带的半瓶矿泉水,把矿泉水瓶竟遗忘在作案现场,结果成了警方破案的线索。
2014年12月下旬,家住西青区王稳庄镇的杨先生报警,称其下班回家发现防盗门被撬,屋内物品被翻动。经检查,他家丢失笔记本电脑一台、翡翠吊坠一个。民警勘查现场时,发现床上有半瓶矿泉水,杨先生和妻子表示家中没有这个牌子的矿泉水。为此,民警推测矿泉水瓶是嫌疑人留下的,遂提取矿泉水瓶口的遗留物进行比对,较终确认嫌疑人是2009年曾因入室盗窃被山东警方依法处理的何某。刑侦八大队办案民警与山东警方取得联系,并于今年3月21日在山东抓获何某,并掌握了其入室盗窃案情。
目前,何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