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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总局要求停用湖北一药企6批次核黄素磷酸钠注射液

记者李雪墨报道 8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出通报,要求立即停止销售使用湖北同济奔达鄂北制药有限公司6个批次的核黄素磷酸钠注射液。

  本报北京讯 记者李雪墨报道 8月12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出通报,要求立即停止销售使用湖北同济奔达鄂北制药有限公司6个批次的核黄素磷酸钠注射液。

  8月12日总局收到报告,反映湖北同济奔达鄂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核黄素磷酸钠注射液(批号:201311081)在浙江省连续出现23例发热、过敏等严重不良反应。经宁波市药检所检验,该批药品的“无菌、细菌内毒素和可见异物”项不符合规定。

  经评估,该企业在2013年11月生产的与不合格批次处于同一生产周期的连续6批核黄素磷酸钠注射液均可能存在质量风险(批号范围:201311031、201311041、201311051、201311061、201311071、201311081)。总局要求立即停止销售使用上述批次的产品,并通知该企业启动一级召回,同时,要求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该企业依法查处。

  据了解,核黄素磷酸钠注射液为维生素类药,用于口角炎、唇炎、舌炎、眼结膜炎及阴囊炎等疾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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