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3月27日电 3月26日,位于陕西省吴起县的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公司一处采油厂发生原油泄漏事故,初步估计原油泄漏约20立方米,土地遭受污染。环保部门初步判断是管道自然腐蚀发生破裂。近年来,以山林、河流、空气为代表的公共空间频繁遭到一些企业污染,引起社会公众极大关注。
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这意味着,一旦出现污染,涉事企业要承担责任。
然而现实是一些地方的少数企业却成为制造污染的“急先锋”:原油在山区横流、淤积,重金属污水排入河流、沙漠。尽管这些污染大多发生在野外,没有直接造成对群众健康的伤害,然而污染对于整体脆弱的生态系统造成了“不可承受之重”。
透视这种现象,本质是这些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淡漠,为降低成本而将治污成本转嫁给社会。这些污染行为如果总由政府“买单”,治理成本较后会分摊在每一位纳税人头上。
对此,相关企业应担起责任,全力降低污染造成的生态损失;环保部门要果断“亮剑”,以法治手段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要看到,在生态环境不断遭受威胁的今天,仅凭企业“自觉”无法杜绝污染,环境保护和国土部门应当早预防、早处理、严追责、敢亮剑。环保部门对于重点企业污染源要严防死守,依法严格落实责任链倒查机制。
随着“史上较严厉”的新环境保护法今年1月1日起施行,让环保法更具威慑力和执行力成为各方期盼。对于网民高度关注的吴起县这起原油泄漏事故以及其他污染生态环境的事故,人们期待相关部门严格执法,以实际行动亮出环保法的“牙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