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张雪飞 8月30日中午,成都的邓女士下楼买东西,顺便将6个月大的金毛带出门遛,赶时间的她没拴牵引绳。超市门口,金毛朝一名小孩跑去,小孩家长立即护住小孩,另一名家长则一脚将狗踹开。邓女士见狗被踹,上前理论,双方随后发生肢体冲突。后来邓女士发布微博讲述整件事始末,称对方一家三口将其打伤,并造成全身多处伤口,“尤其是脸,已经一半毁容了,我还是一个主持人,靠脸吃饭”。当事双方目前正在派出所调解。
此事一出,舆论哗然,女事主邓女士在事后气愤地发微博,称“没拴绳子是我的不对,那你至于踢狗吗”,没想到被网友群起攻之,怪她明知故犯,而且从微博中根本看不出悔改之意。无奈之下,邓女士只好删除了微博。
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被突然窜出来的狗吓得灵魂出窍的经历,狗主人不但不拴绳,看见吓到了人也就轻描淡写一句“我家的狗不咬人”,言下之意是“你怕什么”,一般人们也就忍忍算了,但谁心里不窝着一股火呢!投射到这次事件中,邓女士就成了平时人们遇见的那些无良狗主人的化身,人们自动代入到孩子被吓到的家长那一角色中去,平时积攒下来的一腔怒火找到了出口,邓女士那条不知深浅的微博便成了绝好的靶子。有人问,遛狗不拴绳被打得几乎毁容,冤不冤?在这种舆论氛围之下,大多数矛头指向了邓女士,网友们大叫:不冤!
如果换一种说法,遛狗不拴绳,狗被踢跑了,那我也会说不冤。对方正当保护自己,把狗赶远点,谁叫狗主人不拴绳呢?但这件事不只是踢狗,一家三口围殴一个女子,就是以多欺少,下手没轻重打得几乎毁容,这已经不是正当防卫了,而是上升到了人身伤害的高度。不能因为对方的错误就下手打人,不然打人者犯的就是更大的错误,从这点上来说,邓女士被打还是有些冤的。
不是什么问题都“打一顿”就能完事的,想要解决还是要靠双方彼此谅解、互相礼让。那些叫嚷着“打得没毛病”的网友们还是歇歇吧,心平气和一点,网络环境就能清净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