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近年来骤增 卖方违约超七成
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记者韩雯 赵荣君 记者日前从市第二中级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毁约者近年来骤增。
2015年,二中院二审受理城镇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43件,2016年收案92件,2017年上半年收案232件。从344件已结案件看,维持的208件,维持率为60.47%;调解、撤诉的84件,调撤率为24.42%;发回重审、改判的52件,发改率为15.12%。审理中发现,2016年初开始,本市房屋交易市场火爆,居民购房意愿强烈,二手房市场交易频次增加,房屋价格上涨趋势明显,卖方毁约者骤增,导致此类案件大多为买方发起诉讼。
经对相关案件进行统计、分析,2016年至2017年二中院受理的此类案件中80%为买方起诉,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卖方违约,要求违约损失。仅20%为卖方起诉,主张买方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及赔偿。而从判决认定的违约方来看,认定卖方存在违约情形的达76.30%,占比四分之三以上;认定买方存在违约情形的仅为10.37%,占比较小;其余案件未判定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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