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规范暴走团需要文明“领路”
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 张平 25日,一则青岛交警为“暴走团”封路的新闻引发社会激烈讨论。28日,事件有了较新进展,临时限行措施解除,健身群众可以在人行道上进行健身锻炼,不再占用车行道,彻底避免马路上人车混行的状况。
统一着装、列队行进……没有技术门槛,都是同龄人,暴走除了带来运动的快乐,还能产生集体的归属感,一时间,暴走成为继广场舞之后中老年人较为热衷的健身方式之一。而随着暴走团规模日益壮大,一些暴走团体“霸道”而行,扰乱交通等问题成为困扰城市治理的一道待解之题。随着青岛警方封路限行的新闻发酵,该不该给暴走团让路的话题,陷入了情理法的纠结。
在是非曲直判定之前,不妨探寻事件的源头。对于“暴走团”,一方面是暴走成员健身运动的诉求,一方面是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权益,在有限的道路资源上,发生着暴走群体与被影响群体的矛盾。就像广场舞,一些舞者不顾他人权益,一味强调自身休闲利益,而漠视他人休息权利,早先一度成为扰民的代名词,才会上演“篮球场之争”“噪音伤不起”这样的地盘大战与权益纷争。同样道理,暴走团以霸道的方式占用机动车空间,从这个角度看,当地警方以行政力量封路的办法值得商榷,城市那么大,总不能暴走团走到哪路封到哪。
运动是对健康的向往,文明是对城市的考量。规范暴走团,需要多方力量。暴走团表面上是利益群体之间的博弈,其实是公共空间资源配置的困惑,更是对社会治理的深层挑战。舆情的反复也说明封路举措有失成熟,不过乐见的是,当地打通了人行道,暴走不必再占用车行道。尚不知这样的通道能否满足暴走群体的需求,会不会有再次占路反弹,但可以说,当地管理者在公众健身需求的语境下,将管理链条做出了有益延伸和探索尝试,给暴走团提供了一条安全之路,值得肯定。
应该说,在人行道健身只是一种尝试,对于管理者而言,积极利用电子监控及时发现疏导违规占路暴走,灵活调配现有资源为公众提供更多健身空间和场所,考验着现代城市治理的智慧。而作为运动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秩序、不违规占路,既是对交通文明的维护,更是对生命安全的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