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 记者 罗炜)
记者13日从市港航局获悉,为减少船舶污染物排放和强化污染物处置,实现长江水运绿色可持续发展,7月31日,市政府正式发布《关于转发市港航局黄石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
根据交通运输部《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环境保护部等十一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组织编制了《黄石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在广泛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几经修改完善后通过了专家评审。
我市将按照《建设方案》,尽快制定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建立有效的执法联动和监管合作机制;细化建设任务清单,加快建设进度,力争2017年完成建设内容25%以上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