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涂豆豆)曾经,在黄石建设初期,夏天屋漏雨、冬天墙透风,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脚泥,排水难、出行难、入厕难、防火难等问题突出。
“搬离棚户区,住上新楼房。”西塞山棚户区居民程友旺告诉记者,这是他一家人2015年的梦想。这也是黄石7.1万户蜗居人的期盼。
今年,市委市政府把棚改作为“一号民生工程”来抓,进一步明确了“三年任务、两年启动、三年基本完成”的基本思路,提出了在2016年之前启动5.9万户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2015年启动3.84万户,2016年启动2.06万户。大冶市、阳新县要加快完成1.2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
棚改力度空前。这意味着,2015、2016两年任务将是前4年总和的3.3倍,其中2015年要启动项目56个、涉及征收户3.8万户,征收面积627万平方米,是前4年总和的近1.8倍。
九成以上住户同意方可启动
在今年的棚改中,将成立“居民组建自治改造委员会(简称‘自改委’)”。从2015年起,每年的3月1日前,确定当年棚户区改造年度实施计划。
自改委将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在规划涉及、户型安排、安置方案等涉及重要方面,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吸纳民智,只有达到90以上的住户同意,方可启动项目实施。
对于积极参与棚改的住户,也是有奖励的。今年,对于愿意实施改造的居民比例超过90的棚户区,将优先列入当年计划,工作经费和签约搬家奖励分别上浮20和50。
在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及其承租人,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被征收国有企业公房承租人,符合条件且愿意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经产权单位同意,可先行办理房改手续,再予以补偿。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的10给予奖励,并允许其购买众邦房投公司代筹的安置住房。选择就近或就地房屋进行产权安置的,原则上按套内面积“征一还一”。被征收个人住宅改为生产、经营的,由自改委商定补偿标准,报房屋征收部门审核后,对经认定的部分给予适当补偿。
为进一步拓宽安置房源,加快推进安置房回购,目前,我市已出台《黄石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代购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