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地方的肺结核患者住院治疗费都能报销,为何在本地不行?”近日,市民刘女士致电求助,其父亲因肺结核病严重,由本地转至武汉肺病医院住院治疗,父亲是东宝区人,参保过新农合,但区合管办告知肺结核病治疗费不能报销。刘女士对此很不理解,希望记者帮忙核实。
刘女士的父亲患有肺结核疾病,由于病情加重,据本地医院建议,转至武汉肺病医院治疗。“在治疗期间,听说肺结核病治疗费是可以报销的,但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刘女士称,她又询问了到该医院治疗的各个地区的患者,得到的答案均是可以报销。后来,刘女士回本地办理转诊手续时,东宝区合管办人员告知,肺结核病治疗费是不能报销的,因此不予办理。刘女士感到很困惑:为什么其他地区都可以报销,唯独本地不可以?肺结核病治疗费到底能不能报销?
记者就刘女士的疑问咨询了东宝区合管办工作人员得知,每个地区的政策是不一样的,根据市新农合方案中“应由政府另行安排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得从新农合基金中支付”的规定,肺结核属于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专门发放有免费治疗肺结核的药品,患者可在当地疾控防疫部门领取免费药品。虽然肺结核患者住院治疗不能纳入补偿,但等到治疗结束后,可在当地合管办申请门诊重症补贴,新农合将给予一次性补偿700元。(记者刘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