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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第四次“零点行动”:查获酒驾违法者112人

[db:摘要]

    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张清  前晚至昨日凌晨,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第四次“零点行动”,此次行动的重点拦检点位设置在了快速路上,出动警力690人次,设置治理点位140余处。据统计,此次行动查获酒驾违法者112人,其中醉驾违法者6人。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提醒驾驶人,交管部门对酒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行动并不仅仅停留在某一时段、某一点位上,是全天候、全时段、不分地点的。

  吹了一口 验酒仪飙到“160”

  前日22时15分,在河北区黄纬路上,一辆小轿车缓缓驶来。交警新开河大队的交警拦检后,对车辆驾驶人测酒,结果呼气式酒精检测仪上的数字一路飙升,较终定格在了“160”。该数值是醉驾临界值“80”的两倍。面对交警的询问,驾驶人承认开车之前喝了酒。

  交警表示,如果该驾驶人血检结果显示醉驾的话,他们在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后将移交公安河北分局进一步处理。

  “套路”女司机 还是栽酒上

  前日23时17分,记者在河北区万柳村隧道出口处见到了刚刚因饮酒后驾车被处罚的司机何女士。据交警介绍,何女士是在他们进行逐车拦检时发现的,当时其呼气时酒精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52.5毫克,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不过,面对交警的处罚结果,何女士起初并不配合,先是提出要进行血液检测,随后又声称“自己还有事要去办,能不能找一个快点的处理办法”。

  当记者询问她为什么明知自己饮酒了还要开车时,何女士竟称:“每次都是周四查酒,按照以往规律应该没事儿的,谁知道他们这次不按套路出牌啊!”较终,何女士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处以罚款18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酒驾北站接人 代价有点大

  前日23时27分,在酒驾女司机被查处10分钟后,一辆“湘”牌照小轿车被交警依法拦截。驾驶人石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为45.3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到酒驾的具体细节,石某说,他下午5点多和朋友在武清区附近吃饭时喝了点酒,由于晚上约定好要来北站接人,而且自己的妻子刚拿到驾驶证技术还不太熟练,这才决定自己开。结果,石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8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一问三不知 “三无司机”被查

  昨日零时28分,在万柳村隧道附近,一辆牌照为“津NXXX56”的小轿车被拦检。经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李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3毫克。李某起初并不配合交警检查,一直表示自己无法提供行驶证及机动车驾驶证,且记不清自己的身份证信息。随后,李某被带回交通队做进一步调查。经查,李某曾于2015年6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马路大队依法处罚过。这次属二次酒驾。较终,交管部门对李某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8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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