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教师凭借如簧巧舌和几枚私刻的公章,对外吹嘘自己的能量,谎称不仅能办学历,还能办工作、办入学、办资格证,由此骗得37名被害人钱款总计96万余元。今天上午,红桥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据指控,31岁的杨某系某工程学校教师。自2010年9月至2015年10月间,杨某虚构能为他人办理北辰区公路局工作,获取专升本学历、英语四六级、监理工程师、建造师等相关证书,办理孩子入学事宜以及连号汽车牌照等事实,私刻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天津市市政工程学校、天津城建隧道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印章,并以加盖伪造印章的收据、协议骗取被害人信任,先后骗取被害人张某、罗某、任某等37人共计人民币96万余元,后将所骗款项用于个人挥霍。2015年10月16日,杨某被抓获归案。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以为他人办理学历、资质证书、工作等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今日法庭上,被告人杨某对公诉人指控的诈骗事实没有异议,但表示具体诈骗金额记不清了。杨某交代,他根本没有能力给他人办学、办工作,只是有同学朋友在相关单位任职,自己有所了解,才捏造出那些谎言。杨某生活一度很奢侈,骗来的90多万元大多挥霍了。截至发稿,庭审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