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没有经济来源,张某就把手伸向了老东家。近日,张某被象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2014年11月,张某应聘到象山一家网吧当店长,主要负责网吧全面运营和人事管理等工作。
一段时间下来,张某摸清了网吧的套路。
这个网吧有个点卡充值平台,是专门用来顾客购买游戏点卡、Q币等虚拟物品的。公司的财务一般每天会在充值平台的总账号里充入2000元以出售点卡。
同时,他也获知充值平台的总账号和网吧收银台电脑的IP地址、MAC地址相绑定,这意味着充值平台的操作只能在收银台电脑上进行。
后来,张某管理网吧时还意外发现他建的子账号可以操作总账号的账户,而且子账号没有绑定任何电脑,所以在任何地方任何电脑都可以登陆。
今年1月11日,张某因为被网吧降职,一气之下不干了。
不过因为手头紧张,他通过私自建立的子账号在他处登陆充值平台,多次提取了面额为100元的卡号和密码,并用它们购买了话费充值卡,再将充值卡里的钱充到支付宝,较后又从支付宝转到银行卡,几番折腾,终于拿到了现钱。
网吧内部在整理系统资金时,发现充值平台被人用子账号提取了116张网吧充值卡卡号和密码,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1600元。
联系较近发生的事,张某成了网吧头号怀疑对象,不久,警方便将张某抓获归案。 通讯员 项简 记者 邵巧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