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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消保委制定暂行办法规范家政服务行业

浙江在线-宁波在线3月11日讯(记者 林杨松 通讯员 张淑蓉) 3月10日,宁波市消保委发布《宁波市家政服务行业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宁波市消保委在去年5月份起开展这项工作,历时5个月,在多次调研走

浙江在线-宁波在线3月11日讯(记者 林杨松 通讯员 张淑蓉) 3月10日,宁波市消保委发布《宁波市家政服务行业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宁波市消保委在去年5月份起开展这项工作,历时5个月,在多次调研走访座谈基础上,广泛征求消费者、家政企业代表、行业协会、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在宁波市消保委领导大力支持下和家庭服务业协会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对办法的制定

《宁波市家政服务行业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引用法律法规等内容更新更全,明确处理消费纠纷原则,完善家政服务合同(协议)事项内容,从而规范家政服务人员行为和接受服务消费者的行为。并且明确家政服务中欺诈赔偿,对从事家政服务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记录在案并规定相应的记分。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人们工作和生活节奏加快,居民收入、家庭结构都发生显著变化,如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等特点日益突出。针对这些社会现象,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减轻从事家务工作压力,人们必然产生对家政服务业的关注和需求,这为创新了家政服务行业机遇,开拓广阔的发展空间提供有利条件。据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数统计到2014年12月份,全宁波市共有家政服务企业2000多家,据宁波市家庭服务业协会统计,全宁波市从事家政服务人员目前约10万人,而今后几年内满足市场的需求大约40万人左右。宁波市的家政服务业毕竟从“小、散、弱”起步,进入门槛低,经营主体良莠不齐,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低,综合素质不高,服务市场运作不规范,消费欺诈,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问题时有发生,相关消费纠纷和投诉呈逐年上升趋势,急需确立行业规范来引导市场规范健康发展,而目前没有专属法律法规来调整,因此为规范经营者行为,快捷有效处理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市消保委决定,在调查研究家政服务市场的基础上,借鉴《山东省家政服务业消费争议处理办法》、《深圳市家政服务行业消费争议纠纷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宁波实际情况与宁波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共同制定宁波市家政服务行业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

据悉,《宁波市家政服务行业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将在向社会公布之日起30天后实施。

附:宁波市家政服务行业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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