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办回音: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顾梦虹 即时播报 5月18日,网上帮办平台受理市民留言共3条,网上帮办已解决的留言有3条,还在处理中的留言为0条。
市民王小姐是本市户籍,3年前从天津跳槽至北京工作,之后档案一直存放在自己手中,她想知道是否可以将档案存放在天津,详情《咨询:外地工作的天津人档案可在津存放吗?》。
韩先生于2014年5月中旬在塘沽购置了一套房产,符合蓝印办理条件,可房本上未登记其配偶名字,他咨询这种情况下能为配偶办理蓝印户口吗?只办理她一个人的可以吗?详情《咨询:办蓝印 无房配偶能共同办理吗?》。
静海区梁女士今年年初去某学校找了份代课的工作,随后将原工作辞掉。工作两个多月后,学校分来了新老师,领导就让她别来了。梁女士希望按劳动合同赔偿。
梁女士如果跟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可前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我国新颁布的《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八条有明文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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