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东宝区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个人年缴费标准做出调整,个人缴费均不低于150元。
自2016年8月1日起,该区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儿童按档参保缴费,享受第二档待遇,由去年100元调整为150元;第二档(普通成年居民)维持原标准不变,为260元。其中,低保对象(含“三无”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和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参保(第二档)按260元标准缴费。
今后除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在社区、学校和乡镇人社中心集中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外,其他时间由区社保结算中心对新参保和续保人员做到即到即办。凡户籍在东宝区或在东宝辖区内居住且未参加东宝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可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参加东宝区居民医疗保险。(通讯员黄毅 向云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