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文〔2014〕37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全面促进2014年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结合全市工程质量两年行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大检查,并对2014年度各县(市)区建设局和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4年12月22日—12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市建委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的《2014年度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2014年度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依据,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各建筑工地冬季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2.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
3. 各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在岗履职情况。
4. 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一体化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两化)管理等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5. 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情况。
(二)市场行为检查内容
依据住建部、省市关于开展建筑工程质量两年行动方案要求,重点严厉打击和重点治理纠正建筑施工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以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1. 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2.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五大员等项目部人员与中标通知书承诺到岗履职,有无人员变更行为;设立农民工学校及开展教学情况;是否存在资质挂靠承揽施工行为,层层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肢解工程发包行为以及发包给个人行为。
3. 监理企业: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等项目部人员与中标通知书承诺到岗履职,有无人员变更行为;是否开展施工企业分包行为资格审查备案情况;是否存在资质挂靠承揽工程行为,转包或违法挂靠行为以及发包给个人行为。
4. 劳务企业:分包合同备案执行情况;合同资金履约情况;是否开展农民工实名制登记;是否存在肢解工程发包行为;是否存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是否存在资质挂靠行为;是否存在肢解工程发包给个人行为;是否存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给个人行为。
三、检查方法
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施工现场、并及时反馈考核检查情况的方式进行。外来(含大冶、阳新、铁山)施工企业在市区有在建工程的,以项目部为单位检查施工现场。全市二级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的考核由考核组负责,每个企业考核施工现场不少于2个。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此次检查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工作按期顺利完成,成立此次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倪文明,成员:刘礼层、袁泽胜、肖惠萍。领导小组下设三个考核检查小组:
考核组:负责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三级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和铁山区建设局及其辖区二级及以上施工企业的考核。
组 长:王立元
成 员:刘钦 陈琦 夏建高 乐慎义
第二考核组:负责下陆区三级以上施工企业和阳新县建设局及其辖区二级及以上施工企业的考核。
组 长:刘一民
成 员:周佑兴 杨策华 郭 昊 袁 浩
第三考核组:负责开发区三级以上施工企业和大冶市规划建设局及其辖区二级及以上施工企业的考核。
组 长:喻韶州
成 员:曹文斌 刘小成 周天伟 李 倍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市场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找出差距,认真整改,确保各项责任目标顺利完成。
(二)考核结果将在市城乡建设信息网上公示,考核结果将作为单位和个人年度安全生产评优评先依据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重要条件,凡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记入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三)各县(市)区建设局负责组织对辖区在建工程和三级建筑企业进行检查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并于2015年1月5日前将检查考核情况报市建委安全站备案。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