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弘毅 文/摄
张先生是大冶某中学的一名生物老师,因职业原因,他平常爱搞搞生物小发明,更热爱环保事业。去年7月,张先生想在自家位于金井路的某大楼顶部建“污水净化实现立体绿化设施”,没想到设施刚现雏形却被相关部门确认是违章建筑,并对其进行强拆。张先生为此很是郁闷,相继上访有关部门,而几个月来楼顶的废墟依然没有挪动,事情一度陷入僵局。
市民热线:楼顶建“空中花园” 遭强拆
不久前,记者来到位于金井路的这座楼房,在楼顶记者见到了一脸惆怅的张先生和满地的废墟:坍圮的小房子只剩骨架,许多瓦片散落在四周,围绕小房子根基部位有一条弯弯曲曲的水沟,几条排水管躺在里面。
张先生介绍,原来去年7月,他根据《大冶市创建园林城市实施方案》里关于支持个人绿化环保等条例,带着他的构想和图纸来到了市环保局、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申请在楼顶修建“污水净化实现立体绿化设施”。当时一环保局领导表示支持张先生的做法,张先生回去后开始修建设施。
张先生说出了自己的构想:“一到夏天墈头这边就特别热,我这套系统通过污水净化浇灌攀援植物,让植物顺着楼顶往下延伸,遮挡阳光,既能防暑降温又能起到绿化环保的作用,初步可实现立体绿化面积100-300平米,建成后也是一处美丽的‘空中花园’景观,是造福整栋居民的一件好事。”
至于为什么要建起一间小房子,张先生表示这里面是生活污水处理的一个重要设施,处理后的污水通过四周的沟渠流向栽种的攀援植物,环保又经济。“我的这套设施用的材料还比不上楼顶铺设的隔热板的重量,我也是想为大家做点事儿,怎么能说我违建呢?相关部门没有经过我本人就把它拆了。
同楼住户: 担心楼顶超负荷会塌陷
去年10月,就在张先生将自己的绿化构想实施得如火如荼,污水处理系统的小房子建起来的时候,该楼多家住户向市规划局举报张先生私自在楼顶公用面积加盖违建房屋,严重影响了整栋楼居民的生活。为此市规划局执法大队多次上门调查属实,可张先生因上班原因白天都不在家,无法通知其自行拆除。去年11月3日,东岳规划建设分局对张先生在楼顶加盖的房屋进行拆除。
记者向张先生的邻居们了解到,他们对张先生在楼顶建绿化设施的做法一致表示反对,一黄姓住户说:“整栋楼是我们大家居住的家园,如果要在楼顶建什么也需要所有住户一起同意才行,张老师在楼顶建绿化我们不是不支持,但他修建了一座小房子,我们担心楼顶超负荷会塌陷。”
另一赵姓住户称,如果攀援植物下来,一到夏天蚊虫势必会多起来,家人会苦受蚊虫叮咬,另外楼顶有这么一个‘空中花园’,我们怎么到楼顶去晾晒?”
规划部门:须提供可行性方案
个人屋顶绿化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有法律依据,记者为此专门走访了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个人在屋顶建绿化设施的想法是好的,但前提是在楼顶上建设砖瓦结构的污水净化绿化设施是否影响房屋安全,必须由专家论证后经规划部门审批再建设。不过目前无论作何种用途,在屋顶私自搭建的建筑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而规划部门对屋顶建筑的审批通常都不会通过。此外张先生所住楼房的楼顶从法律上讲并非他一人所有,属于整栋楼住户的公共空间,也要在涉及利益相关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建设。
该负责人还表示,虽然政府对于民众参与屋顶绿化行动表示鼓励,但就具体操作和规定上目前仍然处于空白。个人如果要建造屋顶绿化系统,必须得到规划部门的批准,而在目前的法律条件下,获得批准的可能性不高。如果坚持要建,也要有方案的可行性报告,并送市发改局立案,而且楼顶是公共用地,属于全体居民,也得经过大家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