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 张雪飞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耳熟能详的儿歌,谁都会唱,路上捡到点东西的经历,也基本上谁都有过。有些骗子瞅准人们乐意捡东西这一点,在地上放个假玉坠金镯子什么的,看谁过来捡,就上去要求见面分一半,再借口金玉不好分,让对方拿钱出来分。这么着,假货给人家了,真钱到自己手里了。总有那么一些爱占小便宜的上当,骗子的招数也屡试不爽。
这次常熟小伙儿林某捡了“5400元钱”,却把自己捡到牢房里去了。其实这小伙子也是拎不清,捡到真钱尚且得上交,何况是假钞呢?有人为他鸣不平,只是没上交,又没有花出去,怎么就要判刑呢?还有那个告发的,也太不仗义了。殊不知只要持有假钞,就有消费假钞的可能性。留着假钞不销毁,就可能混入市场上造成危害。陕西宁强的一个卖菜老太,每天收入才几十元,收到两张假钞,觉得天都要塌了,如果不是城管人员好心,将自己的钱换给她,老太太该多伤心呢?假钞的危害可见一斑,所以,在这事儿上,法院没判错,告发者也没错,林某嘛,只能说是自作自受,甭叫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