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吴波)6月,我市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纳税人迎来首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市国税局集中推出12条便民惠民举措,确保营改增改革红利落实到位。
据悉,为了延长纳税申报期限,5月1日起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016年6月27日。此外,对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等可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采取按季申报增值税。
该局把“优惠”重点放在简化进项认证抵扣、积极落实小微政策两个方面,各出台三项举措,占据12条的一半,让纳税人大大受益。在发票过渡使用方面,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适当延长使用期限。
该局打好优化办税服务品牌,各办税服务厅组建营改增纳税人专窗和专用通道,组建辅导团队、增设预审岗,强化现场辅导和现场审核,帮助纳税人快速准确完成增值税申报。一线窗口单位落实好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延时服务、绿色通道、流动导税、领导值班等服务制度及兜底责任,确保纳税人业务有人办、咨询有人答、疑难有人解。
营改增“12条”精准服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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