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慢性乙肝的过程当中,如果出现不规范很可能会导致患者的病情加重,甚至是误判而进行错误诊疗。以下四种情况是威胁慢性乙肝患者生命安全的危险因素。
一、诊断错误。慢性乙肝患者表现形式有两种:(1)肝功能不正常(转氨酶-ALT),检测值超过正常值两倍(≥2×ULN),持续6个月以上才能诊断 为慢性乙肝,也是多数乙肝防治指南中诊断标准。错误在于,每6个月至12个月复查一次,即使转氨酶升高可能不会发现,不能做出及时诊断而影响治疗。6个月 以后慢性乙肝有时以谷草转氨酶(AST)或转肽酶(GGT)升高,这部分患者对慢性乙肝的诊断意义更大,但指南中未做为慢性乙肝的诊断依握,削弱了各个乙 肝防治指南指导意义;(2)肝功能正常就不能诊断为慢性乙肝吗?对这个问题是有教训的,有的慢性乙肝、肝硬化或肝癌患者肝功能完全可以正常,因此不能轻易 武断或错误判断为“肝功能正常不治疗”的诊断。确切诊断并非简单,临床医生要根据有无家族史、年龄、肝功能、超声波,必要时肝穿刺活组织检查,较后做出诊 断。不能因工作失误而误诊或误治。

二、抗病毒(拉米夫定、替比夫定、阿德福韦酯、恩替卡韦等)治疗过程中,切禁患者自行停药。更不要找非专医生(包括非专业中西医结合与非专业)就适, 因为他们并了解规范诊断与治疗进展,这也是有教训的,今年初经我诊断与治疗的一例早期肝硬化患者,在当地院就诊时,在没有过停药条件时,此医生让患者停用 抗病毒药物,更错误的是因病毒反弹导致肝功能反弹后,该医生给予清热解毒及降转氨酶治疗,结果不仅没有控制转氨酶,反而胆红素上升至100以上,结以后治 疗增加了难度。
三、急、慢性乙肝或其它病毒性肝炎患者,切禁单纯用分型诊断,更切禁单纯用清热解毒中药抗病毒治疗,因为这是无效的。
四、有的患者及部分医生认为,通降酶治疗后,转氨酶正常就达到治疗目的,这是非常错误的,降酶治疔只是降低了转氨酶活性,使转氨酶不能检测出,此时转氨酶正常完全不能代肝细胞损害停止或肝损害加重。
以上四种威胁慢性乙肝患者生命安全的因素,都是可以避免的。治疗肝病,精准、规范的检测是基础。医院肝病科拥有全面、先进、规范的检测手段,能准确诊 断肝病的类型和发展阶段,为规范化治疗有效提供依据。并且通过规范化的检测,能够为病人提供有效的药物治疗指导,减少药物的毒副作用和不必要的医疗费用。
医院肝病科在遵从肝病诊疗规范的基础上,做到检测精准、因人施治,采用中西医结合注射疗法辩证施治,能有效调节患者免疫力,防止病毒变异及耐药性产生,在短疗程内快速实现HBV转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