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许女士说,她与老公结婚多年,早就符合夫妻投靠政策,但是向户政部门申请迁户的时候,工作人员称许女士的原籍户口无法证明户口性质,所以无法迁户。
记者联系了天津蓟县户政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夫妻投靠政策,外省市人员与天津市非农业人口结婚夫妻投靠。受理条件为来津人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上,结婚投靠配偶在津居住十年以上,十八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随迁;来津人一方系再婚的,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上,结婚投靠配偶在津居住三年以上;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许女士的丈夫是农业户口,还需要按照所属户政部门的要求办理,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男方村委会开户籍证明、夫妻关系证明等材料。但许女士的老家河北省已经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所以无法开具相关证明,迁户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