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莉 通讯员 孔鲜莉 程婕
自2016年7月1日起,《黄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黄石政规[2016]7号文)(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有效期5年。相比《黄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黄石政规[2013]1号文),除了在医保患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政策上作了相应调整外,新办法也在其他方面完善了医保制度,更好的服务群众。
变化一
放宽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可结转和继承
自己的职工医保卡可以给父母、孩子使用吗,不少职工都有这样那样的疑问。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医保基金使用范围,放宽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体检、接种疫苗发生的各类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食健字号的保健食品、经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消杀类产品、家用医疗器械及耗材的费用。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归参保人员本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如参保人员职工医保关系转出、退休后已办理异地安置相关手续的,其个人账户余额经本人申请可支付给本人;参保人员死亡后,注销个人账户,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无法定继承人或法定受益人的,资金划入统筹基金。
变化二
扩大了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新《办法》指出,除支付参保人员本人住院医疗费用和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外,将部分特殊情况下的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例如用于支付参保本人急诊抢救等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明确,现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用于支出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简称“二个目录”)及本市相关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二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补助有关规定的门诊检查、治疗或购药费用;三是用于支付参保本人急诊抢救等医疗费用。超出“二个目录”支付范围和限额标准的医疗费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变化三
延长了个人身份参保人员
续(补)期限和待遇享受时间
为方便以灵活就业人员为主的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缴费续费,将欠费续保、中断补缴期限,由原来的1个月延长至6个月。如个人按规定连续缴费满6个月,在6个月内续缴或补缴的,视同为连续缴费,可连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期满后超过6个月未缴费的,认定为中断缴费。中断缴费后,个人可自行选择补缴或不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医疗费,选择补缴的,从补缴的第4个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选择不补缴的,从再次按规定缴费的第4个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变化四
缴满13年不缴费政策继续实施
未缴满13年退休人员按责任方缴费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3年的,退休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在职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由用人单位履行缴费义务。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履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义务,其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仍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以及个人身份参保人员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由个人履行缴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