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7建委及时组织各县(市)区建设局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全市建筑施工一级总承包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共计约60人参加了电视电话会议。建委党组书记、主任余常晏等党组成员全部参加了会议,要求全市深入学习贯彻、省级会议精神,坚持“四个一律”的标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督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一、时间专题研究部署工作。29
二、时间组织安全隐患专项排查。30日上午,市建委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隐患的排查。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立即对本地区的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手续的工程项目,坚决停工整改。督促各施工企业要对在建施工项目进行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特别是加大对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板、建筑消防、施工用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等安全隐患源检查力度,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三、时间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督查。30重点对在建项目各方建设主体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的制定、审核、审批、论证、执行情况;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进行专项督查。
四、严格坚持“四个一律”督办整改标准。凡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开工项目,一律停工整改;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编制审批手续不全的、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凡在建工程的塔吊、人货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和电动吊篮等建筑起重设备,实际工作状况、使用登记情况、拆装单位资质、操作人员资格、专项方案的制定和执行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律停止使用;凡施工现场员工宿舍和办公用房建筑构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一律停止使用并限期拆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重大隐患要下达停工通知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凡同一工程项目同时存在2处及以上重大安全隐患,将约谈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
五、着力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人责任。必须进一步完善“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五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体制,责任要落实到人,落实到位,真正把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必须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机构的建设及监管人员的培训,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