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石教炼/文 余凯锐/摄) 家住天舜·金港明珠小区的昌师傅给本报热线6537777打来电话说,附近一家电动车店门前摆放了几辆“电动汽车”,他家老爷子看上其中一款,很想买一辆。电动汽车既不用花钱买汽油,又能遮风避雨,令昌师傅不解的是,“听说电动汽车不能上路行驶,为什么还能公开售卖?”
昨日中午,记者找到昌师傅所说黄石十四中附近的电动车经营店。店门口摆放着4辆迷你型“小汽车”,其中一辆白色的“小汽车”正在充电。
记者看到,这些“小汽车”车身靓丽,再配上4个轮子和方向盘,除了身板显得小外,其他地方看起来几乎与真车一样。
今年10月,店主张老板从外地运来数辆“电动汽车”,目前已卖出约40辆,这些车的价位在1.2万元-2.8万元之间。张老板坦承,她也不清楚“电动汽车”能不能上路。为了规避风险,每次进货只进两三辆,等有顾客预定,她再给厂家打电话。
在市工商局办公室丁主任看来,市民口中所说的“电动汽车”,其实是老年电动代步车。他表示,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并有出厂合格证明的电动汽车,节能环保,应当推广。但对于老年电动代步车,并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此类产品生产销售。
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四轮代步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必须依法取得号牌才能上路。但这种老年电动代步车,并没有取得依法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市民无法登记和领取行驶证,也无法投保交强险。如果市民驾驶四轮代步车上路行驶,将按无牌无证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