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中央和省委关于陈一新同志的任职决定。中央和省委决定,陈一新任省委常委。
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胡和平在会上讲话。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一新作表态发言。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于跃敏宣布中央和省委决定。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彪主持会议。
胡和平说,陈一新同志任省委常委兼温州市委书记,是中央和省委从浙江工作大局出发,经过通盘考虑和慎重研究决定的。温州是一座具有世界影响的沿海城市。改革开放以来,温州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率先推进市场取向改革,走出一条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发展路子,创造了著名的“温州模式”。温州作为区域中心城市,在浙江发展中有重要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央和省委对温州的工作一直高度重视。
胡和平指出,陈一新同志去年6月从金华市委书记岗位转任温州市委书记。到任以来,他团结带领温州市委班子,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温州实际,坚持发展“温州模式”,深入实施“十大举措”,沉着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着力破解各种矛盾和问题,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有力开创了温州赶超发展新局面,全市经济走出低谷、进入恢复增长期,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各项事业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中央和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温州市委带领全市上下团结奋斗、顽强拼搏的结果。这次,陈一新同志提任省委常委,是中央和省委对陈一新同志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温州工作的充分肯定。
胡和平指出,省委对温州发展寄予厚望。希望温州市各级班子和广大领导干部不辜负省委的重托,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在改革开放上努力走在前列,在转型升级上努力走在前列,在基层党建上努力走在前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加快赶超发展,再创温州辉煌,为全省发展大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陈一新在表态发言中说,这次中央决定他担任省委常委,体现了中央和省委对温州地位和温州工作的充分肯定,体现了党和人民对他的信任和培养。他既深感荣幸,更深感担子沉重、责任重大。他坚决拥护中央的决定,一定以此为动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决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按照“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要求,团结带领市级班子成员和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再接再厉做好温州工作,决不辜负中央和省委的重托,决不辜负温州人民的期望。
“温州是个干事业的地方,是个能干成事业的地方。”陈一新说,当前,温州发展正处在适应新常态、推进赶超发展的关键期。他将更加虚心好学,更加勤奋务实,更加凝心聚力,更加严格自律,更加热爱温州,把自己的精力和智慧奉献给温州这片大地和可爱的温州人民。
市四套班子成员,市法检“两长”,温州军分区司令员,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纪委常委,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和专职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专职常委及各委室主任,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部分担任过地(市)职领导职务的老同志等参加会议。
陈一新简历
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浙江泰顺人,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研究员。
历任丽水师范专科学校物理系团总支书记,丽水地委办公室副科长、科长、副主任,浙江省委办公厅调研写作处副处长、正处级副处长,浙江省委办公厅党群政法处处长、综合处处长,浙江省委办公厅副主任,浙江省委副秘书长,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华市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十二届、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2013年6月,陈一新任中共温州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附温州历任市委书记(1981年9月以来):
1、袁芳烈(1981.09.--1985.11)
2、董朝才(1985.11--1990.01)
3、刘锡荣(1990.02--1991.07)
4、孔祥有(1991.07--1993.05)
5、张友余(1993.06--1998.01)
6、蒋巨峰(1998.01--2002.03)
7、李 强(2002.03--2004.11)
8、王建满(2004.11--2008.02)
9、邵占维(2008.02--2010.07)
10、陈德荣(2010.07—2013.06)
11、陈一新(201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