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迪)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纪委先后印发通知,就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提出明确要求。昨日,市纪委针对这一要求,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认真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制定了十项严禁措施,进一步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杜绝节日腐败,其中提出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市纪委提出,“两节”期间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以各种名义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所列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对于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监督责任。
市纪委还公布了监督举报方式:举报电话为12388;举报网站为;举报信箱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九号市纪委信访室。对于查实的典型问题,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